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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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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8版)

2022-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比依有限设立(2001年3月)

比依有限原名比依塑业。2001年2月26日,香港杰禾有限公司签署公司章程,设立比依塑业,注册资本250万美元,投资总额500万美元。

经余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员会“余外经贸资(2001)20号”文件批准,宁波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2月28日颁发“外经贸外甬字(2001)0031号”批准证书,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1年3月20日颁发“企独浙甬总字第00514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章程规定,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250万美元,由外方分三期于2002年9月20日之前缴足。公司第一期出资1,897,143美元已经余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余永会验(2001)438号”验资报告。

2、第二、三期实缴出资(2002年9月)

2002年9月11日和9月16日,公司股东香港杰禾有限公司分别完成第二期2,000,000港币出资和第三期2,782,195.00港币出资,折合注册资本602,857.00美元。

公司第二期和第三期出资已经余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余永会验(2002)489号”验资报告。

公司股东具体出资及验资情况详见下表:

注1:折合注册资本602,857美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3、第一次股权转让(2008年12月)

2008年11月24日,余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余外经贸资(2008)262号”文件《关于同意宁波比依塑业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批复》,同意公司股东香港杰禾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比依香港。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为1.00美元/美元注册资本。股权转让时,香港杰禾有限公司和比依香港均由闻继望家族100%持股。

公司于2008年12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3020040003543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4、第二次股权转让(2010年5月)

2010年5月24日余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余外经贸资(2010)055号”文件《关于同意宁波比依塑业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批复》,同意公司股东比依香港将其持有公司75%的股权以1.00美元/美元注册资本、合计187.50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比依集团,公司类型由台港澳法人独资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并由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发“外经贸外甬字(2010)0055号”批准证书。股权转让时,比依香港和比依集团均由闻继望100%持股。

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3020040003543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5、企业名称变更(2010年9月)

2010年9月16日余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余外经贸资(2010)124号”文件《关于同意宁波比依塑业有限公司变更名称的批复》,同意公司名称由“宁波比依塑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宁波比依电器有限公司”。2010年9月16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向比依有限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6、资本公积转增(2019年12月)

2019年12月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以资本公积1,168.00万美元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250.00万美元增加至1,418.00万美元。

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91330281726401735D号《营业执照》。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7、第三次股权转让(2019年12月)

2019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东比依香港将其持有公司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70.90万美元)以28.21元/美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比依企管。同日,比依集团出具了《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

对于上述事宜,余姚市商务局出具了编号为“甬外资余姚备201900291”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91330281726401735D号《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8、第四次股权转让(2020年4月)

2020年3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比依香港将其持有公司12%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70.16万美元)以56.42元/美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郭爱萍、远宁睿鑫及西电天朗等12名投资者。同日,比依集团和比依企管出具了《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

对于上述变更事宜,余姚市商务局出具了编号为IR202004052873YQV的《外商投资(公司/合伙企业)变更报告回执》。

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91330281726401735D号《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9、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2020年6月)

2020年5月8日,比依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以2020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和天源评估师分别对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

2020年6月14日,比依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以2020年4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145,765,200.00元人民币折合股份13,999.50万股,每股1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4日,比依集团、比依香港、比依企管、郭爱萍、远宁睿鑫、西电天朗、华桐恒越、邵成杰、李优优、张茂、蒋宏、李春卫、沈红文、邬卫国、德石灵动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共同发起设立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8日,比依电器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创立费用的报告》、《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通过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若干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并选举闻继望、汤雪玲、闻超、张淼君子、胡东升、金小红为公司董事,徐群、朱容稼、陈海斌为独立董事,翁建锋、章园园为公司监事。同日,比依电器召开首次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张磊为职工代表监事。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并聘任闻继望先生为董事长、聘任胡东升先生为总经理、聘任林建月先生和谭雄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金小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闻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翁建锋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0年6月18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中汇会验[2020]479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其拥有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45,765,200.00元折合股份13,999.50万股,每股1元,折股溢价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20年6月23日,公司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编号为91330281726401735D的《营业执照》。公司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后的股份总数为13,999.50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产品概览

公司是一家以空气炸锅、空气烤箱、油炸锅、煎烤器等加热类厨房小家电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为核心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秉持着“美食每刻在一起”的理念,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针对不同人群的饮食需求,积极研发开拓健康厨房小家电品类。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ODM/OEM业务和“BIYI 比依”自主品牌OBM业务。目前ODM/OEM业务为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自主品牌仍为发展初期。公司成立于2001年,于2003年开始出口油炸锅,2015年成功研发空气炸锅并对外销售,2018年成功研发空气烤箱并开始销售。

2016年来空气炸锅/烤箱销售业务开展以来收入及占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16年至2017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空气炸锅凭借其多功能的烹饪方式和拆卸、清洗等各环节的使用便捷性,在全球诸多国家销售了近10年且长期保持增长的态势,成为全球家庭厨房常用电器。公司在空气炸锅热销的同时,于2019年推出空气炸锅的升级款产品空气烤箱并迅速得到推广。空气炸锅和空气烤箱目前已进入增量市场和存量市场共存、稳步增长的阶段。经过二十余年的技术积累,公司紧跟加热类厨房小家电领域市场动态,及时改良产品并不断设计创新,能够对行业相关产品的迭代更新快速做出反应。

公司作为产品远销欧美的专业炸锅世家,不忘品牌的初心,二十年来通过不断的匠心坚持,矢志不渝地创造出能够更好兼顾美味与健康的产品。目前,公司的代表性产品主要为空气炸锅、空气烤箱、油炸锅、煎烤器等系列产品。其中,空气炸锅、空气烤箱为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公司依托较强的加热/散热结构设计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及交付能力,目前已进入众多加热类厨房小家电国内外客户的供应链体系。且经过持续的技术升级,公司在业内的认可度不断提升,已获得了来自Philips/飞利浦、NEWELL/纽威品牌、SharkNinja/尚科宁家、De'Longhi Group/德龙公司、SEB/法国赛博集团、小熊电器、苏泊尔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业务订单与合作项目。

公司立足于高品质厨房小家电领域,始终把消费者需求和产品创新摆在首位。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智能电油炸锅及其控制系统”、“空气炸锅整机热循环和冷风系统结构”及“空气炸锅式烤箱整机热循环和冷风系统结构”等核心技术。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118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公司建设的研发中心获“德国TüV莱茵集团制造商现场测试实验室”以及“Intertek卫星计划认可实验室”等专业认证。

近年来,公司荣获国家相关机构及行业组织颁发的多种奖项,具体包括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风门”等国家标准起草单位证书,工信部颁发的“电自动控制器”等行业标准起草单位证书,中国机电产品出口商会颁发的“中国十大厨房家电出口企业”(2016至2020年连续五年获得)、“2020年中国十大电烤箱出口企业”、“推荐出口品牌”奖、浙江省商务厅颁发的“浙江外贸出口重点联系企业”奖、浙江省商务局颁发的“浙江出口名牌”奖、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颁发的“中国好技术”奖以及Philips/飞利浦颁发的“2020年项目快速交付供应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证的“上云标杆企业”、宁波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宁波市吸纳就业先进单位”奖等奖项。

公司以加热类厨房小家电为主要产品,具体包括空气炸锅、空气烤箱、油炸锅、烤盘、煎烤器和其他加热类厨房小家电。公司主要产品图示、产品特性及主要客户等情况如下:

(二)发行人采购及原材料、能源供应情况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采+安全库存”的采购模式,采购部、计划部依据订单交货期限、数量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物料需求计划;财务部根据物料需求计划向供应商询价,并对供应商报价进行筛选,下达采购订单。

从客户订单到向供应商下达采购需求的具体流程如下:

在付款政策方面,公司在采购塑料粒子时主要采取预付款及现款交割的形式,而采购其他原材料时一般根据供应商的具体情况约定付款方式,账期通常在1至3个月,以月结方式为主。报告期各期内,公司应付账款随业务的快速发展稳定上升,公司与各供应商约定的付款模式相对稳定。

财务部与质检部参与采购环节的具体流程如下:

2、主要原材料采购和能源耗用情况

(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注:电子元器件主要系罩极马达、电热管、PCB板组件及温控器等;五金件主要系喷漆内锅/外锅及网篮组件等金属构件;金属原料主要为不锈铁板、冷轧板、铝板等;塑料原料主要系PP粒子、PBT粒子等;包材主要系纸盒、纸箱、纸托及泡沫等;委外加工主要系喷涂加工费、注塑加工费等;金属原料主要系镀锌板、冷轧板等;其他原材料主要系喷油涂料、螺丝螺帽等标准紧固件等。

公司当前主要产品为空气炸锅、空气烤箱、油炸锅等加热类厨房小家电,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五金件、塑料原料、包材及金属原料等。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比例总体稳定,电子元器件的采购金额占总成本的30%以上,五金件、塑料原料及包材占比在10%以上。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为电能,具体情况如下:

3、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元/千克

公司在采购方面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采购主管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工作,对各项主要原材料在确立采购合同前皆会设置询价、议价等环节,并在逐层监督的体系下严格执行。采购价格为综合考虑多家供应商报价及其相应产品质量的结果。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主要原材料价格存在波动,主要系各类材料细分构成变动所致。具体而言,五金件2019年均价较2018年下降主要系价格较高的油网组件、内锅部件、外锅部件和白胚部件采购占比下降;五金件2020年均价较2019年上升主要系价格较高的铝盘、内锅、隔网、转笼等部件因空气烤箱生产规模扩大导致采购占比上升;金属原料2019年均价较2018年下降主要系单价较低的镀锌板及冷轧板采购占比提升,单价较高的不锈铁板占比下降。2021年1-6月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随大宗原材料价格的变动而上涨。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冷轧板、镀锌板及塑料的价格变化趋势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原材料为电子元器件、金属原料及其制成的五金件、塑料粒子及包材,参考公司生产耗用材料占比拆分公司2020年度主营业务成本中材料成本,且公司存货周转率约60天,假设其他影响毛利率的因素不变(售价、汇率、材料单位耗用等),参考2021年1-6月各大类材料平均采购单价及2020年11-12月平均采购单价变动幅度进行测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上表可知,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2021年1-6月原材料价格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约-3.97%,对净利率的影响约-3.37%。但在公司协商调价、降本增效的积极努力下,实际原材料价格上涨对毛利率的影响较小,具体措施包括:调整售价;优化产品结构及部件设计,提高部件标准化,降低采购及加工成本;通过设计优化,精简部分原材料单位耗用;与客户协议在不调整售价的情况下,减少配件。

材料采购价格持续上涨对毛利率的影响:

注1:上述数据测算以2021年1-6月数据为基础进行测算,并假设某一材料大类价格波动时,其他材料价格、工费均不发生变化;

注2:计算过程:①毛利率变动比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材料成本*[(1-某材料采购占比)+ 某材料采购占比/(1+某材料价格波动比例)]-营业成本人工成本-营业成本制造费用)/营业收入-现毛利率

②净利润变动金额=营业收入*毛利率变动*(1-所得税税率15%)

③净利率变动比例=净利润变动/营业收入

由上表所示,假设产品售价、汇率、产品结构等因素都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单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10%以内,对毛利率的影响幅度不超过3%,对净利率的影响幅度不超过2%;所有主要原材料波动幅度达到10%,对毛利率的合计影响为5.23%,对净利率的合计影响为4.44%;极端情况下,当单一原材料或所有主要原材料上涨幅度分别达到40%-153%和15.67%,净利润将为0。

4、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余姚市春霖塑业有限公司和余姚市理特塑料厂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注2:宁波齐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和宁波市宝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注3:佛山市逸文五金电器有限公司和佛山市亿璞电器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注4:宁波鲸鱼采购金额包含公司通过余姚市企华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宁波鲸鱼商品588.94万元。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相关交易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注5:公司采购分类为电子元器件、五金件、塑料原料、包材、金属原料、委外加工,上述占同类产品采购比例根据以上分类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累计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相对稳定,保持在20%左右。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总体保持稳定。公司2019年末停止了与宁波鲸鱼的关联交易使其退出公司2020年前五大供应商。2020年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宁波市舜力衡电子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安吉尔电热器有限公司主要系公司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公司2020年对其的采购占比有所上升。2021年1-6月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宁波迈尔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系2021年1-6月公司对其的采购占比有所上升。

除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关联关系外,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占有任何权益。各期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情况

1、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加热类厨房小家电,生产模式以自主生产为主、外协加工为辅,报告期内外协加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不足10%。公司主要根据客户的需求自主组织产品的生产,基于小批量零星部件、临时性产能不足或对部分技术含量较低的加工环节采用了外协加工的模式。

(1)自主生产

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进行生产,在接收到客户的确认订单后,采购部门购进原料,再由各生产部门按照客户要求的型号、数量以及交货期组织生产,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根据客户每月滚动式的预计订单制定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生产计划,并按排产计划制定物料采购计划。从销售部门向生产部门下达《生产通知单》至生产部门完成交货约1个月左右时间。

公司生产流程包括注塑、冲压、丝印、喷涂、组装。公司冲压与喷涂生产线均采用集中生产的方式,而注塑生产则采用小件集中生产、大件根据订单生产的模式。公司目前注塑由机器手完成操作,基本能够实现自动生产;冲压流程有6条全自动生产线,由51台机器人操作,人工生产部分小型件;喷涂流程有6条全自动生产线,由8台ABB全自动机器人操作;总装流程有23条半自动流水线,配有AI视觉温度检测、由机器人完成自动码垛以及拧螺丝。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车间耗损,公司积极优化生产线,提升生产自动化水平。目前生产线已基本实现在线生产与智能化生产,其中公司注塑环节引入了工业互联网生产方式,完成了产线机台的在线排产与生产监测,有效地避免了人工传递过程中产品表面擦划等情况。公司在未来还可能通过功能结构模块化等模块化生产方式进一步提高自动化程度及效率。

(2)外协加工

报告期内,为了满足公司订单快速增长的生产需求,公司对小批量零星部件、临时性产能不足或部分技术含量较低的加工环节采取了外协加工,整体委外加工规模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委外加工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46%、3.69%、6.83%和7.72%。

2、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生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和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台

注1:2020年及2021年1-6月分别计算含委外加工入库产量的产能利用率及不含委外加工入库产量的产能利用率。

报告期各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空气炸锅、空气烤箱和油炸锅的产能利用率均保持在100%以上,主要系客户订单量较大,公司现有产能紧张。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1、销售模式

公司业务包括ODM/OEM业务和自主品牌业务,其中ODM/OEM业务销售均为直接销售,根据品牌方客户的生产订单提供产品设计、生产和交付,产品向终端客户的市场推广、品牌宣传和销售服务均由品牌方自行负责。公司自主品牌业务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直销主要通过公司直营线上店铺直接对终端消费者销售;经销则通过经公司授权的线上线下经销商进行买断式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直销经销的客户数量及占比、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1)ODM/OEM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展会和客户推荐的方式接触并赢得境内外客户。ODM销售模式下,公司负责产品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客户、对产品提出外观、功能、技术规格等具体的需求,并在产品外观上使用其商标或品牌。OEM模式下,由客户主导产品设计方案,客户提供设计图纸、设计概念,公司提供建议并实现OEM客户的设计方案。在与客户洽谈合作方案后,公司通过邀请客户参观、试生产、洽谈订单等方式逐步取得客户信赖。订单落地后,销售人员通过持续跟踪客户反馈,不断优化采购、生产、研发等环节,从而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并提升客户满意度。通过不断的沟通交流及持续的优质服务,公司对大部分客户的销售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公司已经积累了一批如Philips/飞利浦、NEWELL/纽威品牌等加热类厨房小家电产品战略合作客户,其产品主要销往欧洲、北美、南美、东南亚,部分销往中东及南非。公司外销产品的具体销售流程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OEM业务主要为Select Brands等客户订单,客户数量在5个以内且相对稳定。公司ODM模式下客户数量在200个左右,除了飞利浦、newell等大客户外,也存在数量较多的小额交易客户。ODM模式下客户数量较多主要系加热类厨房小家电市场规模较大,行业内的品牌较多,尤其近年来空气炸锅全球市场快速发展,参与者活跃,品牌市场格局较为分散;②公司产品远销70余个国家/地区,各国厨房小家电市场参与者均有向公司采购产品,小客户采购稳定。

公司代工业务下存在大量小额交易的客户的情况符合行业惯例。同为代工业务模式的新宝股份2014年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中表明其拥有超1,000个客户,而以食品加工及搅拌机产品代工业务为主的博菱电器(A21048.SZ)披露的2020年ODM客户数量为142个。

公司代工模式下根据客户是否拥有品牌可以将客户划分为品牌商和经品牌商授权的代理商、贸易商等非品牌商。公司在与贸易商等非品牌商合作前均会核实非品牌商取得的品牌授权证明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品牌商的占比不断上升。各类客户数量及销售金额占代工模式客户总金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家

公司对品牌商和经品牌商授权的代理商的销售的定价、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公司对贸易商等非品牌商的毛利率整体低于品牌商主要系贸易商采购公司对非品牌商销售的油炸锅产品比例较高所致。同类产品毛利率较为接近,差异主要系产品型号不同所致。

公司为非品牌商代工具有商业合理性,主要原因为①部分海外品牌商为降低供应商取得成本,通过授权贸易商其自身品牌采购代工厂产品;②Select Brands/精选品牌等公司通过取得全球各国优质品牌并通过运营管理盈利。同行业可比公司普遍存在非品牌商代工的情况,其中公司客户Select Brands/精选品牌为北鼎股份2017年度前五大客户,公司客户MEDION/美德隆为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

(2)自主品牌业务

公司基于多年的ODM/OEM沉淀,已经对于加热类厨房小家电形成了成熟的产品设计及量产能力。在加强国内外ODM/OEM业务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开拓自主品牌业务,主要通过天猫商城等线上电商平台进行推广。同时,公司也紧跟潮流,通过比依天猫旗舰店直播间等渠道尝试直播电商。报告期内,公司自主品牌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尚不足5%。公司内销产品的销售流程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占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低,由于公司线上销售绝大部分系通过阿里系平台(天猫旗舰店、淘宝、阿里巴巴)进行销售,故以下仅对公司天猫旗舰店、淘宝、阿里巴巴等阿里系电商平台线上销售做具体分析。

报告期内,阿里系电商平台消费金额、客户数量、购买次数、购买数量及次均消费情况如下所示:

报告期内,阿里系电商平台人均购买次数分别为1.07次/人、1.14次/人、1.05次/人和1.14次/人,人均销售金额分别为327.71元/人、441.24元/人、219.27元/人和340.96元/人,次均消费金额分别为306.20元/次、386.17元/次、208.37元/次和298.82元/次,次均购买件数分别为1.44个/次、1.31个/次、1.17个/次和1.56个/次,人均购买次数均为1次左右,均次购买件数小于2件,大额订单及刷单的概率较低。阿里系电商平台具体销售情况分析如下:

1)按照阿里系电商平台后台数据显示的收货地址对阿里系电商平台销售按照地理区域进行划分,报告期各期销售区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阿里系电商平台工作人员根据终端用户下单快递地址,从发行人工厂所在地浙江余姚向其发送快递。发行人阿里系电商平台客户区域分布以华东、华北、华南为主。

2)电商用户年度购买频率分布情况

单位:个

报告期内,发行人阿里系电商平台单一用户年度购买次数绝大部分为1次,单一用户下单次数在1次的订单数量占当期总订单数量的比例均超90%。

3)订单金额分布情况

单位:个

报告期内,阿里系电商平台单笔订单金额主要集中在0元-400元区间,0元-400元区间订单数量占当期总订单数量的比例约为90%左右,与实际产品单位售价分布情况较为匹配。综上,公司阿里系电商平台收入具备合理性,不存在刷单、大额、异常等行为。

2021年1-6月,公司将业务重点放在飞利浦、SharkNinja/尚科宁家、De’Longhi Group/德龙公司、SEB/法国赛博集团等国际大客户的订单的获取上,减少了对线上销售渠道的布局推广。公司相关平台使用及推广费用减少导致2021年1-6月的电商销售收入较2020年下降较为明显。

截至目前,公司采取专注服务于飞利浦等国际知名大客户的整体战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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