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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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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0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公司”或“格力电器”)于2022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公司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一期回购买入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的议案》

2020年4月1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一期回购”),截至2021年2月24日,公司第一期回购实施完毕,回购股数为108,365,753股。2021年11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的议案》,拟将第一期回购买入的股份46,365,753股注销。2021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员工最终认购股数为46,334,473股。鉴于公司短期内尚无使用第一期回购剩余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第一期回购买入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后剩余股份15,665,527股变更用途并注销。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相关事宜,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股份注销完成之日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对第一期回购买入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董明珠女士、张伟先生、邓晓博先生、张军督先生、郭书战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候选人符合任职资格,董事会提议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刘姝威女士、王晓华先生、邢子文先生、张秋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前述候选人符合任职资格,董事会提议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无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2月23日。

(一)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五)关于对第一期回购买入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的议案;

(六)关于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的议案;

(七)关于注销第三期回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仍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4)。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明珠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历任格力电器业务员、经营部副部长、经营部部长、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兼总裁等职务。

连任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和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担任全国妇联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执委会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工商联咨询委员会委员、联合国“城市可持续发展宣传大使”以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首届轮值主席等。

个人及主导的项目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中国专利金奖、第三届中国质量奖、刘源张质量技术贡献奖、复旦大学企业管理杰出贡献奖、清华大学十大管理创新领先·实践者、“中国杰出质量人(全国质量奖个人奖)”等荣誉和称号,并3次被中央电视台评选为“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14次入选美国《财富》杂志“全球最具影响力商界女性排行榜”。2020年,凭借科技抗疫被中央统战部、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全国工商联联合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民营经济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董明珠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4,488,492股;与公司、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董明珠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伟先生,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1999年加入格力电器,历任格力电器管路分厂、物资供应部、外协外购质量管理部、企业管理部负责人、总裁助理,2013年至2020年任格力集团副总裁,2020 年9月至今,任格力电器党委书记。

张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张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邓晓博先生,本科学历,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015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1月加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邓晓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邓晓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军督先生,大专学历,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999年9月至今,任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8月至今兼任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张军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张军督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郭书战先生,专科学历,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06年8月至今,任京海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8月至今任河南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监事,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郭书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京海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京海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与公司、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郭书战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姝威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姝威女士于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刘女士师从我国著名经济学家陈岱孙教授和厉以宁教授,为金融方面的知名学者。2002年被评为中央电视台“经济年度人物”和“感动中国――2002年度人物”。现任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柔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姝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刘姝威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邢子文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西安交通大学教授,中国制冷学会常务理事,压缩机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空调设备及系统节能运行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多个国家级领军人才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邢子文教授曾任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制冷及低温工程系主任、压缩机研究所所长等职,现任西安交通大学流体机械及压缩机国家工程中心副主任。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奖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9项,并获中国制冷学会科技进步特等奖、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创业特等奖、夏安世教育基金会杰出教授奖、何梁何利基金会青年创新奖等。

邢子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邢子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晓华先生,英国东伦敦大学法学硕士,广东省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晓华先生于1993年1月起任职于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现任律所主任、合伙人会议联席主席,同时担任广东省政协常委、广东省公安厅、钟南山医学基金会、省政协办公厅等单位法律顾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咨询专家、广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学会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广州校友会会长,兼任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曾担任全国律协理事、第十六届亚运会组委会法律顾问、第九届全国青联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及法律顾问。执业33年来,个人或带领团队经办各类诉讼、仲裁,或非诉案件、项目过千宗;具有较丰富的法律服务业务经验。

王晓华先生先后出版专著及合著4本,发表各类论文及文章30余篇,提交各类提案50多篇,被南方日报称赞为提案大户。

王晓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王晓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秋生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国家交通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企业兼并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秋生先生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计划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等各类省部级科研项目,出版专著《并购学:一个基本理论框架》、著作(译著)30多部,发表百余篇学术论文和专业论文,共获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4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和2项北京市教学成果一等奖。

张秋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张秋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02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敏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 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一期回购买入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对第一期回购买入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对第一期回购买入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对第一期回购买入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提名程敏女士、段秀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审查,上述候选人符合任职资格,监事会提议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程敏女士,本科学历,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程女士现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珠海格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历任珠海市会展局统筹规划部部长、珠海市会展局党组成员、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程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程敏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段秀峰先生,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1999 年山东党校毕业,历任山东格力市场营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山东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段秀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47,525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段秀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0651 股票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03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第一期回购买入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后

剩余股份进行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一期回购买入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完成股份购买后仍剩余的15,665,527股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以上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回购买入股份及使用情况

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一期回购”),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2020 年7月17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第一期回购买入公司股份,截至2021年2月24日,公司第一期回购实施完毕,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份108,365,753股,成交总金额为5,999,591,034.74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的议案》,拟将第一期回购所买入股份剩余的46,365,753股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预留62,000,000股用于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1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公司”)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中登深圳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3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将46,334,473股公司股份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至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78%。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剩余回购股份的原因及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最终完成股份购买,结合当前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实际进展和第三期回购剩余库存股数量情况,公司拟将第一期回购买入公司股份仍剩余的15,665,527股由原用途“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914,469,040股变更为5,898,803,513股(暂未考虑公司第一期已回购部分股份及第三期已回购部分股份注销后的情况)。

三、本次股份注销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注销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完成后中登深圳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本次股份注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登深圳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本次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完成股份购买后仍剩余股份进行注销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第一期回购买入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后剩余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并注销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对第一期回购买入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对第一期回购买入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对第一期回购买入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04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保障参会人员安全,公司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2022年2月25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如实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的相关防疫工作安排。会议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

6、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28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星期一)9:15~15:00任意时间。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2月23日(以下简称“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监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变更将另行通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董明珠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邓晓博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张军督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郭书战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刘姝威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王晓华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邢子文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4 选举张秋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二)、提案(三)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选举程敏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段秀峰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审议《关于对第一期回购买入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第一期回购买入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的公告》。

(六)审议《关于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的公告》。

(七)审议《关于注销第三期回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仍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1年9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注销第三期回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仍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7项提案,其中第(二)至(四)项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事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第(五)至(七)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均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2月24日下午14:00~17:00;2022年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3、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异地股东可通过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报名系统、传真方式登记。如选择传真登记,请在发送传真后与公司电话确认。股东可选择通过以下网址登录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格力电器股东大会报名系统:

http://mobileapi.gree.com/RSFOS/#/

4、其他事项:

特别提醒:为防控疫情扩散,公司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将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2022年2月25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如实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的相关防疫工作安排。会议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严章祥、叶洁云、蔡毅炜

联系电话:0756-8669232

传真:0756-8614998

联系地址: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邮政编码:519070

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格力电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格力电器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列提案表决如下:

附注:

1、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第1、5至7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3、第2至4项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二二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0651

2.投票简称:格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 2月2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2月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05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姝威女士、邢子文先生、王晓华先生、张秋生先生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 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06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姝威,作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刘姝威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 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07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晓华,作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下转1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