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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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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2-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010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4号)核准,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采取向社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2.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7,599,167.2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2,400,825.1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264号)予以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电磁功能材料项目”进行调整,将剩余募集资金49,000.00万元及利息用于投资“新建触控板、键盘模组项目”,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苏州领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对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拟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注:1、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因权限问题,签署监管协议时将与其上级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进行签署。

2、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领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桥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因权限问题,签署监管协议时将与其上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进行签署。

四、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主要内容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A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苏州领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甲方”)、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以下统称“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六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协议”),具体的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新建触控板、键盘模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如果以存单方式存放上述募集资金须及时通知丙方,并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和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五、备查文件

经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