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
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
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华正新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508号文核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华正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39”。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1月2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7,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57,000.00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7,100.00万元。当包销金额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华正新材本次公开发行57,000.00万元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2年1月24日(T日)结束,现将本次华正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华正转债本次发行57,000.00万元(57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2年1月24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华正转债发行总额为57,000.0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1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华正转债为196,119,000元(196,119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4.41%。
2、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华正转债为373,881手,即37,388.10万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5.59%,网上中签率为0.00346786%。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10,781,320,409手,即10,781,320,409,000元,配号总数为10,781,320,409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 - 110,781,320,408。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1月25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于2022年1月26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华正转债。
3、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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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华正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2022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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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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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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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居波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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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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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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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鑫睿、汤明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华正新材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