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1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2-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2-04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于2022年1月19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5日在本公司汽轮动力大厦304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现有董事八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八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郑斌先生主持。

与会者经审议各项议案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为汽轮新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

二、《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为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同意向杭州市“春风行动”慈善活动捐款50万元。

三、《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2-05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汽轮新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汽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轮新能源公司)为了满足其公司发展需要,拟向杭州银行高新支行申请3亿元授信额度,该项授信额度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发生期间:2022年3月15日--2025年3月14日(具体以最高额担保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汽轮新能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本次担保未构成关联交易,且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汽轮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832089108

3、成立日期:2011年09月30日

4、注册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康信路608号技术大楼1201室

5、法定代表人:林张新

6、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润滑油销售;电力工程总承包;设计、安装:机电设备成套工程、中小型火力发电工程、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成本转让【上述经营范围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批发、零售:机电成套设备、金属材料、高低压电器、电线电缆、仪器仪表、保温耐火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已发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与本公司关系:汽轮新能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9、被担保人近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汽轮新能源公司财务数据涉及追溯调整,公司将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按上市公司会计政策要求对汽轮新能源公司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最终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

10、其他事项

汽轮新能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杭州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债务人:杭州汽轮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的最高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的范围: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6、主债权发生期间: 2022年3月15日--2025年3月14日(具体以最高额担保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汽轮新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汽轮新能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将促进其战略发展目标的顺利开展,保证其阶段性资金需求。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或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708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0年度审计净资产(810478.89万元)的比例为8.74%。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与杭州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2-06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为保障参会人员安全,公司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2022年2月14日16:30前与公司联系,如实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的相关防疫工作安排。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4日。

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股权登记日 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 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2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汽轮动力大厦三楼304会议室。

会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并表决下列事项

1、《关于为汽轮新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

(二)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1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审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及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可采取亲临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截止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2 月14日8:30一16:30。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2022年2月14日 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出席现场会议。

2、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汽轮动力大厦

邮编:310022

电话:王财华(0571)85780438、李晓阳(0571)85780438

传真:(0571)85780433

邮箱:lixiaoyang@htc.cn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71”,投票简称为“杭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2年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5、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投票指示,应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