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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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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2022-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2-010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0.00万元到3,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5,389.90万元到17,089.90万元,同比减少81.47%到90.47%。

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00.00万元到2,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3,940.10万元到15,440.10万元,同比减少84.79%到93.92%。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0.00万元到3,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5,389.90万元到17,089.90万元,同比减少81.47%到90.47%。

2. 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00.00万元到2,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3,940.10万元到15,440.10万元,同比减少84.79%到93.92%。

3. 本次年度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89.9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440.10万元。

(二)每股收益:0.48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1、根据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将按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2、公司客户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以下简称“恒大”)、阳光城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以下简称“阳光城”)出现商业承兑汇票、应收款项逾期尚未兑付的情况。截至12月31日,公司应收恒大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共计金额1.96亿,应收阳光城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共计金额0.63亿。公司管理层对以上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分析评估后,认为减值迹象明显,拟计提减值准备1.81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基于客户目前出现的债务违约及风险情况进行的测算,若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该客户的债务偿付情况出现变化,将会影响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的准确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2-01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奥普”)于近日收到了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133004075,发证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6 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浙江奥普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即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2-012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133007210,发证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6 日,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已于201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即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1年度已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影响公司2021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