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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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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及变更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02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未表决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1月24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 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杨仁贵先生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情况如下: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498,102,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6586%。无股东出席现场会议。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6,819,0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3656%。无中小股东出席现场会议。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合并现场投票结果,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郭绍增先生、韩志权先生、韩世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由于董事候选人乌力吉先生所获的表决票未超过本次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半数,乌力吉先生未能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郭绍增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41,481,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08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33,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6.9133%。

郭绍增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郭绍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乌力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6,2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6,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325%。

乌力吉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未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乌力吉先生未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韩志权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7,631,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26,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6.9052%。

韩志权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韩志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韩世英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7,631,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26,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6.9052%。

韩世英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韩世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周建民先生、潘桂岗先生、肖慧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周建民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7,631,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26,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9196%。

周建民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周建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潘桂岗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7,631,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26,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6.9052%。

潘桂岗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潘桂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肖慧琳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7,631,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26,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6.9052%。

肖慧琳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肖慧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阎涛先生、张海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监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阎涛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27,631,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26,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6.9052%。

阎涛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阎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3.02选举张海燕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27,632,3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26,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6.9052%。

张海燕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张海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363,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4160%;反对47,738,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8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38,9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662%;反对47,738,3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8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瑶瑶、刘冬燕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经公司事后审核,发现因工作人员笔误等原因造成公告内容有误,现对相关错误内容进行补充更正如下:

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补充更正信息

二、《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补充更正信息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补充更正信息

除补充更正上述内容外,已发布的公告编号为2022-020、2022-021、2022-024的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补充更正后的公告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34)、《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34)、《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34)。

公司对因本次补充更正公告内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通讯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已于2022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电子文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17: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 6名。

4.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郭绍增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郭绍增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韩志权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王海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韩世英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冯玉禄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李贵蓉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7、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董春宇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8、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高红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9、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黄佳慧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董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杨仁贵先生提供关联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为杨仁贵先生提供关联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董事郭绍增先生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简历

1、郭绍增,男,1963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华夏幸福基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融通资本(固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郭绍增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郭绍增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过查询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郭绍增先生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郭绍增先生的失信情形均由为京蓝科技及京蓝科技子公司担保造成,无因个人债务发生失信情形。

2、韩志权,男,1969年生,金融学硕士学位。2007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中国银行廊坊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3年4月至2017年3月任交通银行廊坊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任京蓝科技副总裁;现任京蓝科技常务副总裁、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韩志权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京蓝科技股份。韩志权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韩世英,女,1972年生,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东方中科科技集成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总经理;华锐风电人力资源总监。2016年入职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2018年任公司总裁助理至今。

韩世英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京蓝科技股份。韩世英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王海东,男,1979年1月生,本科学历。2002年-2010任职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2013年至今担任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海东先生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海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冯玉禄,男,1963年出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2009年9月-2017年5月兼任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秘书长,2017年6月-2018年8月兼任中国水利企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法定代表人。2018年9月至今任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京蓝沐禾总经理)。

冯玉禄先生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冯玉禄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李贵蓉,女,1972年出生,北京大学EMBA。2011年1月-2016年11月任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辽河工程局总经理、京蓝环境总经理)。

李贵蓉女士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贵蓉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董春宇,女,1979年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美国哈特福德大学会计与税硕士。现任维尔迈(北京)医疗科技公司法人、执行董事。历任会同资本高级合伙人、汉景雨汇投资集团合伙人等。

董春宇女士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董春宇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黄佳慧: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硕士学历,法学专业。历任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湖南创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高红,女,1972年出生,本科双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7年4月至2015年6月在中铁信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任高级财务主管,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在北京维实嘉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7年4月在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高红女士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高红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一、议案内容:

1、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郭绍增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韩志权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3、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王海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4、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韩世英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5、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冯玉禄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6、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李贵蓉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董春宇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8、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高红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9、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黄佳慧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黄佳慧女士办公信息如下:

公司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郭绍增、韩志权、王海东、韩世英、冯玉禄、李贵蓉、董春宇、黄佳慧、高红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如上人员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黄佳慧女士符合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及兼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条件。上述人员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上述人员除郭绍增因为京蓝科技及京蓝科技子公司担保而非个人债务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外,其他人员均非失信被执行人。且如上人员均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简历

1、郭绍增,男,1963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华夏幸福基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融通资本(固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郭绍增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郭绍增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过查询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郭绍增先生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郭绍增先生的失信情形均由为京蓝科技及京蓝科技子公司担保造成,无因个人债务发生失信情形。

2、韩志权,男,1969年生,金融学硕士学位。2007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中国银行廊坊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3年4月至2017年3月任交通银行廊坊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任京蓝科技副总裁;现任京蓝科技常务副总裁、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韩志权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京蓝科技股份。韩志权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韩世英,女,1972年生,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东方中科科技集成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总经理;华锐风电人力资源总监。2016年入职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2018年任公司总裁助理至今。

韩世英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京蓝科技股份。韩世英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王海东,男,1979年1月生,本科学历。2002年-2010任职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2013年至今担任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海东先生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海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冯玉禄,男,1963年出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2009年9月-2017年5月兼任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秘书长,2017年6月-2018年8月兼任中国水利企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法定代表人。2018年9月至今任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京蓝沐禾总经理)。

冯玉禄先生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冯玉禄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李贵蓉,女,1972年出生,北京大学EMBA。2011年1月-2016年11月任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辽河工程局总经理、京蓝环境总经理)。

李贵蓉女士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贵蓉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董春宇,女,1979年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美国哈特福德大学会计与税硕士。现任维尔迈(北京)医疗科技公司法人、执行董事。历任会同资本高级合伙人、汉景雨汇投资集团合伙人等。

董春宇女士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董春宇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黄佳慧: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硕士学历,法学专业。历任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湖南创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高红,女,1972年出生,本科双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7年4月至2015年6月在中铁信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任高级财务主管,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在北京维实嘉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7年4月在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高红女士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高红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711 股票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1 月25日、2022 年 1月 26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补充更正的情况,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 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