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于2022年1月25日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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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司股东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30,285股;公司股东“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信托·天顺【2019】22号上海垚阔投资单一资金信托”由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设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34,310股;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5,064,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2%。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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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证赢13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
二、其他说明
1、经公司与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了解,本次质押未设置预警线和平仓线,不存在平仓风险。
2、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2018年11月22日,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湖州尤夫高性能纤维有限公司、上海尤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正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颜静刚签署了《债权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债权债务重组的方式受让并豁免有关或有债务、承接特定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签署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2)。本次质押不影响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履行《债权债务重组协议》。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