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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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富永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22-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一至二十个工作日。

本基金当前封闭期为自2021年11月5日至2022年2月6日止。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22年2月7日,共1个工作日。2022年2月8日(含该日)起的三个月期间,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份额或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向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向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限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5.1.2 非直销机构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博时富永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一至二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3)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2年2月7日,即在开放期内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2022年2月7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7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博时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博时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起,至2022年1月25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本基金总份额为4,113,164,806.14份;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124,704,989.68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1.66%,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124,704,989.68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2,124,704,989.68份有效基金份额(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2年1月26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3,000元,合计33,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2年1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博时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对《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将“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由原来的: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时间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修改为: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二)修改后的执行

自2022年1月27日起,本基金将按修改后的《博时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执行。

四、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7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博时季季乐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转换起点数量及最低持有数量

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月27日起,调整本公司博时季季乐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 009356;C类代码: 009357)的赎回、转换起点数量及最低持有数量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适用基金

博时季季乐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调整方案

1、自2022年1月27日起,投资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不得低于0.1份,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0.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0.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本基金最低转换份额为0.1份。

2、上述调整对本基金A、C类份额同时生效。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2、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咨询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