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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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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编号:2022-010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901A)。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根伙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4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300,484,7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4030%。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代表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62,542,0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657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237,942,6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456%。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62,522,1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39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289,012,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79%;反对11,462,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814%;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1,049,9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300%;反对11,462,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661%;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1,289,010,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77%;反对11,465,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816%;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1,047,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292%;反对11,465,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674%;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公司董事长部分权限的议案》;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同意234,433,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8437%;反对32,433,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1529%;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079,9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421%;反对32,433,1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544%;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惠燕、韩旭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