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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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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的公告

2022-0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编号:临2022-014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克国际家私(天津)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天津美克)为本公司1,791万元人民币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累计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71,427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美克为本公司1,791万元人民币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六个月内有效。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10日、1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本公司

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截至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天津美克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本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

2.担保金额:1,791万元人民币。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六个月内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满足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3,827.00万元,美元4,224.60万元,担保的总额按照央行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251,721.0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9.23%,其中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1,771.0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0.42%,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编号:临2022-016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监事共3人,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44人调整为138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2,000万份调整为11,880万份, 预留授予数量同比例调整为2,970万份。其余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情况相符。

以上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称《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

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138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综上,同意以2022年1月26日为授予日,向138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1,880万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编号:临2022-015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44人调整为138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2,000万份调整为11,880万份,预留授予数量同比例调整为2,970万份。

调整后,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85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2,832.722万股的9.12%。其中首次授予11,88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7.3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80%;预留授予2,97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8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20%。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牟莉、赵晶、黄新是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1月2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1,88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牟莉、赵晶、黄新是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编号:临2022-017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2年1月26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1,880万份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授予138名激励对象11,88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26日。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2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

2. 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 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的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条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1,880万份。

(三)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26日。

2.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88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30%。

3.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138人。

4.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为:3.64元/股。

5.本次股票期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7、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44人调整为138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2,000万份调整为11,880万份,预留授予数量同比例调整为2,970万份,其余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情况相符。

2.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138名激励对象均为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三、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票期权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26日。

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的确定、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