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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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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2-0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北京时间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2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且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公司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王继利先生、胡建林先生回避表决后,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有效表决权为5人。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签订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2年2月14日北京时间14:5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北京时间13: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2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孙公司新疆华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孙公司新疆天汇汇众供应链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新疆天汇汇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拟签订《物流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定价采取市场价格,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春俊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卓红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质量符合工作。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碧水源。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1年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相比增长超过20%,原因为公司业务增加,年报审计工作量增加。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有关机构文件,包括人员信息、业务信息、执业信息及诚信记录等,结合2020年度审计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完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后,对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从事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此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汇”)、控股孙公司新疆华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华辰”)、控股孙公司新疆天汇汇众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汇汇众”)、新疆天汇汇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汇汇丰”)拟与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炭储运”)拟签订《物流服务协议》。

公司持有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55%的股权;新疆天汇持有新疆华辰100%的股权;新疆天汇持有天汇汇众100%的股权;新疆天汇持有天汇汇丰100%的股权。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天顺投资间接持有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97.26%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王继利先生、胡建林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一:

姓名: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火车站镇库鄯末站以西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史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4005564629725

办公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火车站镇库鄯末站以西

经营范围:运输代理服务,铁路货物运输,煤炭及制品、炭黑、水泥、棉花、矿产品、水暖器材、钢铁坯、钢材、石材、钛白粉、铁矿石、铁精粉、铜金粉、球团、生铁、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农副产品、建材、汽车配件、塑料制品、陶瓷制品、肥料、饲料、焦炭销售;服务:装卸、仓储、商务信息咨询;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称重服务;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97.26%的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总资产7,335.78万元,净资产4,743.55万元,营业收入6,928.17万元,净利润3,952.71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天顺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天顺投资间接持有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97.26%的股权。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甲方: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新疆华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新疆天汇汇众供应链有限公司

丁方:新疆天汇汇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戊方: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统称委托方、戊方称受托方。)

第一条 委托事项(以下事项以委托方实际要求为准)

委托方就其铁路货物运输委托受托方组织物流服务,受托方接受委托为其办理铁路专用线内服务及相关配套服务(所需费用全由委托方承担),具体如下:

1.为委托方办理货物的发运手续;

2.提供铁路车辆查询、全程监控服务;

3.提供铁路统计信息服务;

4.提供物流服务费用的对账结算;

5.为客户提供受托方铁路专用线内货物仓储服务;

6.在受托方专用线内提供筒仓系统装车(煤炭集装箱和敞车装车后的平箱平车、检车加固、抑尘防冻工作);

7.办理结算铁路运费、装卸费及其它杂费等项目。

第二条 委托方的责任与义务

1.委托方应提前五日将货物发运信息以书面形式告之受托方,主要内容包括:详细的发货人、收货人(通信地址、电话、姓名)、到达站、货物品名、重量,并将其货物性质、委托方应将有关部门审批检验等相关资料一并提供给受托方。同时要求受托方保守商业秘密。

2.委托方保证向受托方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向受托方提供的资料或货物需要变更时,应在货物发出前五日通知受托方。

4.委托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铁路法及规章制度等规定。

5.按合同约定支付受托方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6.提供煤矿煤炭检验单原件。由自治区煤炭研究所出据检测报告,生产期证明。

7.委托方每日通报受托方上货情况,如产生上货不及时造成的铁路费用由委托方承当。

8.煤炭上站时,应在受托方相关人员指定区域内卸货,严禁乱倒乱卸,如有此类情况发生,产生的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第三条 受托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受托方确认约定费用到帐后,开展委托服务工作。

2.在委托方授权范围内,根据委托方委托的服务事项和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服务事项。

3.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货物运输信息,货物发出后受托方将装车信息及业务进展情况告知委托方,并及时将有关单据送达给委托方。

4.对委托方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及有关的商业信息予以保密。

5.受托方须指定一至二名业务人员负责委托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6.受托方根据储煤仓内货位使用情况,应及时通知委托方上货时间及卸货区域。

7.受托方根据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要求,合理装载,装载重量以受托方提供的装载重量和铁路大票计费重量为准,如因自然损耗和计量误差产生的损耗,受托方不予承担。

第四条 收费标准及支付办法

1.服务费用:根据双方协商,筒仓装车收取物流服务费,按当期市场价格执行计收(含装卸费、地磅费);结算吨位以铁路货票计费重量为准。

根据双方协商,自上煤之日起,委托方运至受托方储煤仓内的煤炭由受托方免费保管14日,若14日后仍无发运或倒运迹象,受托方开始收取仓储费,14天至20天按照3元/吨/天收取,20天后按照6元/吨/天收取。若累计的仓储费超过煤炭价值,且委托方仍未与受托方联系积极配合处理,受托方有权对储存的煤炭进行处理,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如需汽车转运,收取相关费用:

(1)装卸费按照3元/吨收取(包括卸汽车,装汽车);

(2)过磅费按照2元/吨收取;

(3)服务费按照7元/吨收取(包含机械设备占地使用费、水电费及保证煤炭安全的相关附属作业)。

2.代缴费用项目:铁路运费及杂费(包含取送车费等)。具体代缴费用金额以相关的付费票据为准。代收代付的铁路运费及杂费的相关票据转交委托方,服务费发票按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支付方式: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收代缴铁路运费,受托方不收取保证金,货物发运前向受托方提报发运信息另将所发运货物的运费、杂费、服务费等款预付汇入受托方银行账户,受托方确认费用到帐后,开展委托服务工作(如委托方自行支付铁路运费,需向受托方提供10万保证金,受托方确认费用到账后开展委托服务工作)。

4.结算: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批清批结,每月25号清算一次,受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如预付费用不足,按所欠费用总额的3%。按日收取滞纳金。当月结清费用后,提前确定下月的发运,及时将预付费用补齐。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供的资料不实或遗漏重要情况,或者委托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提供有关资料和货物,给受托方造成损失的,委托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委托方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或委托方在包装、装载加固等方面存在缺陷,经采取措施不符合运输条件时,受托方有权拒绝物流服务并由委托方承担由此给受托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受托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使货物符合运输条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3.委托方未按协议约定按期、足额向受托方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造成的损失由委托方自负,受托方有权停止一切装卸业务。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需变更时,需经甲乙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若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甲乙双方应通力协作,清算并结清相关费用后,方可办理双方解除协议。

3.如市场变化、国家政策变动,该协议项下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向签订合同所在当地法院申诉。

第八条其它事项

1.如果委托方要求将发票开具给第三方,委托方需向受托方出具委托函(提供开票单位名称、纳税人税号、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开票金额及数量),受托方依据委托函开具发票。

2.双方共守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在下列情况可免除责任:(1)不可抗力的原因;(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3)货物合理损耗;(4)其他非双方所能控制的事件和因素;(5)国家政策、法律变更或调整致使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

4.如市场变化、国家政策变动,该协议项下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无特殊情况服务费用不因委托方实际要求而减免。

5.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6.本协议一式柒份,委托方各执壹份,受托方执叁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且通过委托方控股股东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疆天汇、新疆华辰、天汇汇众、天汇汇丰与煤炭储运的关联交易是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同时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格,具备公允性,该交易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汇、孙公司新疆华辰、孙公司天汇汇众、孙公司天汇汇丰与关联方煤炭储运累计已发生场站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方天顺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公司与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孙公司新疆华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孙公司新疆天汇汇众供应链有限公司、新疆天汇汇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孙公司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拟签订物流服务协议是基于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孙公司新疆华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孙公司新疆天汇汇众供应链有限公司、新疆天汇汇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孙公司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交易定价以市场行情为准,价格原则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物流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共计2项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故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北京时间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2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2月9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2月9日(星期三),凡持有本公司股票,且于2022年2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签订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签订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关联股东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会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提案编码

表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人委托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

3.登记时间:2022年2月11日北京时间10:00-18: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人:高翔、邓微薇

联系电话:0991-3792613

传真:0991-3792602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52号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0

2.投票简称:天顺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持有股份的性质:A股普通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