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发布
债券交易规则及配套指引
(上接1版)对于满足条件的点击、询价及协商成交方式,引入交易解除机制,提升投资者在协议交易中的主动权;参考价方面,调整优化交易价格机制,将各类交易方式成交情况纳入开(收)盘价计算,提升交易价格的市场参考价值。
三是规范交易申报要素,统筹考虑市场基础安排,为交易基础设施协同联通创造条件。为适应投资者主流交易习惯,促进境内外市场衔接,《债券交易规则》对各类交易要素进行规范,调整申报数量单位为“面额”,债券现券申报数量门槛提高至10万元面额(除协商成交外);统一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01元(除匹配成交外);统一申报价格计价方式,除深交所另有规定外,债券现券交易均采用净价价格申报;分阶段推进交易时间延长,匹配成交交易时间延长至15时30分,同时为进一步扩展留出空间。
四是优化风险管理机制,系统规范通用回购安排,维护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债券交易规则》从参与主体、交易行为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债券交易风险管理,明确异常交易行为及价量异常情形,建立交易价格偏离报告制度,促进市场平稳运行。配套指引还系统规范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相关操作,覆盖交易申报、质押券管理、出入库及风险管理等各操作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安排。
上交所表示,将扎实推进债券交易规则及指引的落地实施相关工作,做好投资者引导与服务,确保交易机制有序过渡。后续,上交所将加强市场走访和调研,深入了解市场痛点,不断优化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和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进一步激活市场发展动力,推动建设高质量的债券市场。
深交所表示,将协同市场各方做实做细各项具体工作,加强市场培训和投资者教育,稳妥有序组织市场各方推进技术开发改造和技术测试,保障系统平稳过渡及安全运行。同时,继续完善债券交易制度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债券交易配套规则衔接,持续提升深交所债市技术平台承载力,进一步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