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月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黄志龙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黄志龙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候选董秘资格备案,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1502051
传真:010-80828823
电子邮箱:rk@rockontrol.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嘉创路10号院6号楼1层、2层、3层
邮编:101111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附件:黄志龙先生简历
黄志龙,男,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兰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学历。2003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黄志龙先生通过持有共青城华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8%股权间接持有公司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84,593股,持股比例0.368%。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通州区嘉创路10号院6号楼1层、2层、3层 ”变更为“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京通街9号205”。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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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2月14日 14 点0 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佳华街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14日
至2022年2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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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2月10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2年2月10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嘉创路10号6号楼佳华科技。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嘉创路10号6号楼佳华科技
邮编:101111
电话:010-61502051
传真:010-80828823
联系人:成俊敏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790.90万元至-9,193.93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减少26,888.66万元至31,485.63万元,同比下降151.96%至177.94%。
● 预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335.46万元至-10,890.31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减少25,123.42万元至30,568.57万元,同比下降176.51%至214.77%。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790.90万元至-9,193.93万元。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335.46万元至-10,890.31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694.73万元。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233.11万元。
三、本期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
(一)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2021年11月,公司分别与宁波新一代专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及哈尔滨综合保税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解除了《购销(加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在解除协议前公司考虑到留置原材料的专用性及预计销售情况,初步判断该债权对应的留置原材料预期现金流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公司对该等债权以留置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限确认了预期信用损失,同时终止确认该等债权,并按照留置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确认为存货进行核算。
由于该等原材料的专用性,其可变现净值的获取存在较大的估计判断,公司计划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此外,公司某客户出具的票据到期未兑付,于报告期末对该客户应收款项单独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二)收入下降
公司主要从事物联网大数据业务,现处于项目型向平台型过渡转型阶段,本阶段部分业务属于项目建设型业务,容易形成阶段性业绩波动,且本年度受疫情影响,智慧城市业务的部分项目周期延长且签单量减少,对公司业务拓展和整体毛利率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伴随着国家全面进入十四五发展阶段及疫情的逐步消退,国家重点布局的大数据产业、碳达峰碳中和、节能降碳等政策的深入执行,应用物联网技术统计监测数据将进入集成创新、快速发展、深度应用、结构优化的能力建设新时代,公司在大数据产业方面布局研发的智能感知终端、海东青时序数据库、云链共享平台、碳链等系列产品将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本报告期内公司布局的双碳相关产品,已经进入试用及功能验证阶段,并获得客户的初步认可,为应对双碳政策的快速落地,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费用增加
为把握市场机会,跟上“十四五”的建设发展步伐,增强技术储备,抢占未来行业领域先机,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双碳领域的竞争力,2021年度公司加大了双碳业务方面的研发投入和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1.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组建成立了低碳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低碳系列产品的规划、设计、研发及市场资源整合,研发出了“碳链”系列产品,包含环境温室气体监测终端设备、政府端双碳信息化服务平台、企业端碳资产管理平台、双碳云图等软件产品。为公司未来的价值创造和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2.人才队伍建设
随着物联网技术的不断突破,行业发展和变革的加速推进,市场对于物联网技术的应用需求也不断增强,要求实体必须根据市场变化持续创新、开展新技术的研发,为把握市场机会,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技术研发人员的投入,致使成本增加。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年度经营情况和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