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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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42号同仁堂大厦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邸淑兵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董事刘柏钢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董事温凯婷女士由于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外部监事孔伟平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冯莉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杨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两项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议案1、2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圣怀律师 陈媛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