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04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月17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实到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受回购敏感期的交易限制影响,叠加临近春节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可供实施回购的交易日较少,董事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并经慎重考虑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05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含)至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 月13日、2021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4、2021-021)。
(二)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965,02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6.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元/股,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8,112.3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关于回购方案提前终止的主要原因及影响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及公司资金情况,计划分阶段实施回购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股份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8,112.3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与回购方案的金额下限相差1,887.70万元,回购股份实际支付总金额占回购方案金额下限的93.7%。公司回购总金额未达回购股份方案的金额下限,主要原因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在“(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期间内不得回购股份。受回购敏感期的交易限制影响,叠加临近春节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可供实施回购的交易日较少。
本次终止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回购方案提前终止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前终止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授权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8,965,02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4%,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公司董事长王晶女士计划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资金规模不少于3,000万元。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王晶女士增持计划实施完毕,自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7月8日,王晶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5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累计增持金额3,000.1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交易主体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增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回购方案提前终止事项是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一一“公司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或者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以实施回购操作的交易日较少,同时临近春节国家法定节假日,董事会经慎重考虑决定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方案。本次提前终止回购股份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提前终止回购股份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