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23123 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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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董事JIE PAN先生、张辉阳先生、徐洲先生,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姚力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拟激励对象名单中2名激励对象因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董事会同意公司出于审慎性原则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经过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17人调整为315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0万股调整为314万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月27日,向315名激励对象授予314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