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朱一明先生持有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56,412,613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8.49%;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32,289,040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86%。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一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244,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09%;其一致行动人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99,979股,约占公司总股0.15%。本公告披露自2021年12月7日《兆易创新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至今的减持进展情况。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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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朱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计划,上述减持主体持股分别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664,315,107的8.49%、4.8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已增加为667,539,784股,上述减持主体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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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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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朱一明先生及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朱一明先生承诺,自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再减持公司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中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中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下降。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13.36%下降至12.05%。自2019年12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以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达5%。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收到公司股东朱一明先生(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出具的《兆易创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权益变动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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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6月至今,因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等相关事项,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约0.07%。
(二)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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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披露《兆易创新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14)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4,752,503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321,075,826的17.05%。
2、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兆易创新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8,701,653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664,155,073的13.36%。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80,457,47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67,539,784的12.05%。自2019年12月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减持股份及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达5%。
二、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朱一明先生承诺,自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再减持公司股份。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兆易创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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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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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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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朱一明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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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赢富得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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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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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赢富得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香港赢富得于2013年4月15日出具《保持一致行动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在兆易创新的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时,本公司作为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将与朱一明保持一致;在兆易创新的董事会审议议案时,本公司会要求本公司推荐的董事行使表决权时亦将与朱一明保持一致。在持有兆易创新股份期间,本公司不会谋求对兆易创新的实际控制地位,不会与朱一明之外的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类似保持一致行动的承诺函”;于2017年3月10日出具《关于确认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与承诺函》,承诺“1.在持有兆易创新股份期间,本公司将遵守《保持一致行动的承诺函》,与朱一明保持一致行动关系;2.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不可撤销,且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对上市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鉴于此,香港赢富得与朱一明为一致行动人。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权益变动累计减少达到5%,主要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及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兆易创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1-081),朱一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和/或大宗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328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香港赢富得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和/或大宗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806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约1.21%。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减持兆易创新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朱一明先生承诺,自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增加、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A股流通股数量为80,457,4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数的12.0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2019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兆易创新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14)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4,752,503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321,075,826的17.05%。
2、2020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兆易创新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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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3月至11月,公司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事项、完成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登记,并实施了多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权、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71,626,67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分别增加为45,010,000股、23,063,600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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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兆易创新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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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1年1月至11月,公司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事项,并实施了多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行权、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67,177,21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分别增加为56,412,613股、32,289,040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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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1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兆易创新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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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1年12月7日至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在此期间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行权事项,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67,539,78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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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
2019年12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A股流通股数量为54,752,503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数为17.0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A股流通股数量为80,457,4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数的12.05%。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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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
朱一明
2022年 1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
董事(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舒清明
2022年1月28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及其董事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址,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8号楼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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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
朱一明
2022年1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
董事(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舒清明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