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百花 公告编号:2022-001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00万元至6,400万元,将实现扭亏为盈。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50万元至1,250万元。
3、预计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8,500万元左右。
4、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盈主要原因一是医药研发及临床研究服务业务收入增长;二是与西部绿洲国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绿洲”)进行的股权转让暨债权债务重组产生了4,755.66万元的非经常性损益。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2021年度”或“本期”)。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200万元至6,400万元。
2、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50万元至1,250万元。
3、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7,800万元左右。
4、预计2021年度营业收入28,500万元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8,000万元左右。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的专项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公司2021年报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盈利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截止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我们对贵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审计意见尚未形成。仅就截止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而言,我们尚未发现表明贵公司报送的《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中披露的导致贵公司2021年度将实现盈利的事项或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重大情况,公司2021年度将不会存在扣非前后亏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情形。
随着审计工作的进行,我们可能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审计证据,由此可能导致本专项说明与我们对贵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之间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审计意见以正式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76.5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6,923.75万元。
(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1,926.39万元。
(三)公司营业收入8,453.04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8,114.81万元。
(四)每股收益:-0.8202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主要原因如下:
(一)主营业务影响
1、公司坚持市场导向,加大商务团队建设力度,业务开拓和市场提升方面不断提高,2021年度公司医药研发和临床研究业务合同订单显著增长;同时公司持续优化内部管理,加强项目管理执行力度,在研项目获得生产批件和通过一致性评价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2、公司收购南京华威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医药”)所形成的17.04亿元商誉,从2017年至2020年累计计提商誉减值16.93亿元。2021年度华威医药经营稳定,经公司管理层初步评估和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华威医药资产组(包括商誉)2021年度不存在继续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以最终评估报告为准)。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非经营性损益对公司的主要影响是:2021年6月公司与西部绿洲签订《股权转让暨债权债务重组协议》,该项交易形成收益4,755.66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转让新疆百花村海世界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债务重组并签署〈股权转让暨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4月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2021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任一情形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公司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1年度报告表明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所列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