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 2022年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2022年1月28日上午10:00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近日,基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机民科”)与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就“0.39寸OLED显示屏配件”签署《采购合同》及《产品技术协议》,上述合同金额总计约45,003,930.00元(含税)。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于振中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2月21日(星期一)14: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需股东大会批准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8)。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6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 2022年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2022年1月28日上午11:00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奚海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近日,基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机民科”)拟与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就“0.39寸OLED显示屏配件”签署《采购合同》及《产品技术协议》,上述合同金额总计约45,003,930.00元(含税)。公司现任副董事长于振中先生任哈工大机器人集团高级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定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哈工大机器人集团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宇航先生提出书面辞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拟补选祝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 2022-009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宇航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王宇航先生因个人原因,向监事会辞去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王宇航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王宇航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生效,在选举出新任监事前,王宇航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宇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鉴于王宇航先生的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拟补选祝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祝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王宇航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月29日
附件:
祝伟先生简历:
祝伟,男,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至1996年,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获学士学位,1996年至1998年,清华大学经管学院,获硕士学位。1999年至2003年,任上海永宣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核心分析员;2003年至2009年,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9年至2011年,任上海永宣创业投资管理公司高级副总裁;2011年至2015年,任北京联创永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年至今,任联创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祝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系实际控制人艾迪女士实际控制的联创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除此以外,祝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基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机民科”)与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就“0.39寸OLED显示屏配件”签署了《采购合同》及《产品技术协议》,上述合同金额总计约45,003,930.00元(含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于振中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3011658539
住所: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大连北路与兴凯路交口处
法定代表人:王猛
注册资本:93,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自动化立体仓库及仓储物流设备、机械电子设备、大型自动化系统及生产线、锻压自动化装备、焊接自动化装备、轮胎生产自动化装备、海洋自动化装备、核电自动化装备、航空航天自动化装备、激光技术及装备、光电产品、公路隧道及轨道交通综合系统设备、建筑智能化及机电工程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多媒体设备、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安装、销售及相关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图文设计;动漫设计;摄影服务;工业设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大型活动组织服务;接受委托从事企业市场调查;市场营销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公共关系服务;劳保用品、熔喷布及塑料制品、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业务;自有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通信工程、钢结构工程、水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经销:建筑材料、建筑防水材料、3D打印建筑构件、工程机械设备、文教用品、办公用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机电产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劳保用品、熔喷布、塑料制品、日用口罩(非医用)、通信设备及配件(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机电设备安装(不含特种设备、电力设施);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科技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投资咨询;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农业机械维修;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通用航空经营。
主营业务:以政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方式,推进机器人及相关智能装备领域的技术研发服务,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地方产业转型升级。聚焦机器人领域的人才、技术、产品、项目,围绕硬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业务包括技术转化、产品研发、工艺研发,及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系统集成和相关技术培训服务,涵盖方向包括智慧工厂、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文旅机器人、医养康助机器人、教育机器人等领域。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公司现任副董事长于振中先生任哈工大机器人集团高级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定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哈工大机器人集团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主要股东情况
■
4、经查询,哈工大机器人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和一般商业惯例确定交易价格,与非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没有实质性差异,结算方式和支付安排与其他非关联交易没有实质性差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的名称及合同价格
产品的名称:0.39寸OLED显示屏配件
合同价格:合同合计(含税)金额:¥45,003,930.00,(大写):人民币肆仟伍佰万零叁仟玖佰叁拾元整),此价格包含运杂费、保险费和增值税等费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产品的交付方式及期限
按生产任务书交货:按照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发出的经乙方认可的生产任务书(传真件或扫描件有效)按批次交货,生产任务书发出日期至少应早于首批次交货日期120日。
(3)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五计算罚金;乙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或更换,由此导致延误交货时期,影响工作进度,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五计算罚金;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向乙方的损失赔偿责任;如因甲方延迟支付预付款项或拖欠货款超过预付款项,由此造成的乙方逾期交付,乙方不承担逾期交付责任。甲方未支付预付款或者尾款,乙方有权拒绝发货;甲方应按照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付款,如逾期付款延迟一天应按逾期付款部分总金额 万分之五计算罚金;本合同拟定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方赔偿损失;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双方因沟通、交流、质量检验等过程发生的差旅等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不得以消费、礼品、报销费用等任何向甲方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如甲方发现出现此类情形,有权按照本合同金额10%进行罚款,甲方有权并取消合同;甲乙双方于本合同项下发生的违约责任的上限为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无论如何,任一方不应承担另一方的间接损失、预期可得利益、利润损失等。
(4)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能使用或向第三方泄露,如有泄露视为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法律责任。
(5)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生效与其他
合同自最后一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产品技术协议
甲方(买方):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拟向乙方采购微型OLED显示芯片等产品,甲乙双方就产品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协商并达成共识,形成以下协议条款。
1、基本情况
1.1 产品名称与型号
0.39英寸硅基OLED显示芯片。
2、其他要求
a)乙方向甲方交付时,需要100%进行高低温贮存试验;
b)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规格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使用,因使用不当导致的OLED芯片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
c)按出货检验规范质检合格,并有出货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d)随机资料齐全,包括出货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使用注意事项;
e)受托方应保证产品的长期供货能力;
f)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交付清单
交付清单见表3。
表3 交付清单
■
4、交付状态
用专用托盘包装。
外包装箱符合公路运输条件,具有防潮、防湿和抗震措施。
本协议作为双方签署《采购合同》的附件和补充,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技术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关联方共同合作的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技术、运营能力,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是在市场化原则下开展的,遵循自愿、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交易所涉事项外,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关联人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公司与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87.73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签署《采购合同》及《产品技术协议》是各合作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原则进行的,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江机民科与哈工大机器人集团签署《采购合同》及《产品技术协议》等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旨在共同促进交易的达成而形成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江机民科与哈工大机器人集团签署《采购合同》及《产品技术协议》;
6、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2月16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层2号门)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名称:
■
2、提案披露情况:
提案1.00已经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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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17日(星期四)9: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1、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921326 021-61921328
传真:021-65336669-8029
联系人:王妍
联系邮箱:000584@hgzn.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哈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 内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2022 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