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22一004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现金的方式向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市公司母公司层面全部货币资金、无法转移的税项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江西英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凤凰光电有限公司75%股权,丹阳光明光电有限公司17%股权,江西大厦股份有限公司5.814%股权之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南京国盛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河北普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的《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三)为申请人制作、出具有关申请材料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且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同类业务或者对市场有重大影响。”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上述立案调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由于本次交易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调查结束前,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材料存在无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的风险。
公司及公司本次交易与上述律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上述律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沟通上述事项进展,并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以及获得批准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