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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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1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2年1月28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刘朗明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2)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此提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提案”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

公司共有 6 名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龙双先生、谭轶中先生、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对此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提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为确保公司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对其业务、经营资质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共有 6 名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龙双先生、谭轶中先生、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对此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人事调整,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谈应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04)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附:谈应飞先生简历

谈应飞,汉族,湖南省常德人,1983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冶炼助理工程师职称。2006年9月参加工作,201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9月至2006年7月在中南大学冶金工程专业学习;

2006年9月至2008年4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锌浸出厂倒班、技术员、调度员;

2008年4月至2011年8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调度室调度、调度室主任;

2011年8月至2012年10月任五矿有色铅锌部、贵金属部业务员;

2012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部长;

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销部副部长;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销部部长;

2018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主任;

2020年5月至2021年12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

2020年7月至今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2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3.业务信息

天职国际2020年度业务收入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0家。天职国际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1)近三年,天职国际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2)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株洲分所 (以下简称“株洲分所”)具体承办。株洲分所于 2010年成立,负责人为刘智清。株洲分所注册地址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6号招投标大厦10楼、11楼。株洲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国际及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一并加入全球排名前十的国际会计网络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作为其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成员所。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李军,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张剑,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何冬梅,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王军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李军、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张剑、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冬梅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公司拟支付天职国际财务审计费48.1万元及内控审计费10万元,费用合计58.1万元,与上年持平。本次审计费用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2、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负责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3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8569.81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现就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提案》、《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简介

企业名称: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树强

注册资本:35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5 号五矿集团办公楼A座北翼二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规模 268.15亿元,资产负债率80.24%,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55亿元,利润总额4.27亿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其他

经查询,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稳定,各项业务发展较快。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财务、融资、投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结算业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存款业务;4、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5、贷款业务;6、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同时也不低于在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办理由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利率按照市场价格随行就市,费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在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其他金融服务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五、关联交易规模预计

协议期间,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司及附属公司(附属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一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8亿元。

贷款服务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

六、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公司接收由财务公司提供的以下金融服务:1、财务、融资、投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结算业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存款业务;4、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5、贷款业务;6、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定价原则与依据

(1)财务、融资、投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2)结算业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3)存款业务: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同时也不低于在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

(4)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由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利率按照市场价格随行就市,费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在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5)贷款业务: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6)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服务费率参照行业惯例从优协商确定。

(三)交易选择权

公司及所属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它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本协议期满前9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本协议的服务的,应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协议的意愿,并依法合规地结清各种相关手续。如未有终止通知,视为双方愿意继续执行本协议,双方应依法办理续签或者重签协议的手续。在续签协议的约定或者新协议生效之前,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执行。

七、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如果财务公司出现《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第六条的任何一种情形,公司将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八、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九、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提案》,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龙双先生、谭轶中先生、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根据《金融服务协议》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下属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该交易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协议条款合理、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根据《金融服务协议》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下属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查意见;

5、《金融服务协议》。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4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2月16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冶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15日

至2022年2月16日

投票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15:00至2022年2月16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相关公告于2022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所有议案的具体内容以及有助于股东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会议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412007。

(三)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2月11日和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古可

联系电话:0731-28392172、28390142

传真:0731-28390145

登记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12007

(二) 会议费用情况

与会股东的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流程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流程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15:00至2022年2月16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