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物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增加C类份额和侧袋机制,并相应
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工银瑞信物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经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2年2月11日起增加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类别和侧袋机制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本次因《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而对基金合同的修改系根据法律法规作出,增设C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的修改系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其余因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以及本基金实际运作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自2022年2月11日起,工银瑞信物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5001),本次增加该基金份额类别后,将设置两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人申购、赎回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赎回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为A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按照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为C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者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三、本基金各类份额类别的费用费率结构
(一)费用费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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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添加侧袋机制的相关条款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添加侧袋机制的相关条款,包括在前言与释义部分补充与侧袋机制有关的内容,调整基金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等内容,并同步对托管协议进行调整。
五、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添加侧袋机制相关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完善了相关表述,本次因《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而对基金合同的修改系根据法律法规作出,增设C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的修改系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其余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以及本基金实际运作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物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信息披露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二月八日
《工银瑞信物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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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第二次申购、赎回、
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2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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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为上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3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止,如该3个月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2月9日。
2、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16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3、自2022年2月17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16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管理人不设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下转6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