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2-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2022-005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2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上海影城六楼第三放映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刘晓峰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蒋耀先生、独立董事沈建光先生、独立董事苏锡嘉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嵇绯绯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严洪涛先生、史支焱先生、卢宝丰先生、戴钟伟先生、金晓明先生、曹志勇先生、苏文斌先生、鱼洁女士、田培杰先生、严莉女士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涉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唐银锋、吕万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2-006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2年2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11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选举沈军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流程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流程管理制度》明确了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制度、流程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制度及流程的制定、修订、废止、审批、颁布、培训、执行和检查等工作程序,实现公司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8日

附件:

沈军女士简历

沈军,女,1973年3月出生,上海市人,中共党员,市委党校研究生,理学学士。现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共青团卢湾区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书记,卢湾区五里桥社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卢湾区教育党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局长,黄浦区教育联合党工委书记,闵行区副区长、闵行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一级巡视员,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书记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