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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2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C座8楼大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董事会与监事会已审议通过,议案1和议案2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2月25日9:00-11:30及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2年2月25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ztzs.cn);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2年2月25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55-8347532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C座8楼。

4、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ztzs.cn),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爱军

电话:0755-83476663

传真:0755-83475320

电子邮箱:ir@ztzs.cn

6、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9

2、投票简称:中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在该次会议上的全部权利(若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本人(本公司)对如下全部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2月7日通过腾讯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月29日以微信、随后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业务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保理业务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提请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2月7日通过腾讯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月29日以微信、随后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业务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保理业务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继续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保理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按计划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其出具的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岚、汪晓东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事前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兹上所述,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岚、汪晓东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45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2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宁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制造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宁宁女士,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制造业、及农、林、牧、渔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焕女士,于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6万元(含税)。审计收费系考虑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天数和人天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人天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1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确定原则与 2020 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以及在审计工作中的表现等进行了评估,认可安永华明在审计业务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安永华明的专业审计服务促进了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日臻完善;安永华明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提供审计服务,未发现安永华明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独立性问题或不诚信的行为,安永华明通过购买职业保险具备一定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认可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本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5、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