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2-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3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河生物”)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45,132,743股,占公司目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23.3711%,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780,422,398股的18.596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共10 名,涉及证券账户总数为61户,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限为6个月。

4、限售股份起始日期为2021年8月12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 年2月14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4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5,132,74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具体发行价为5.65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19,999,997.9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7,756,396.6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2,243,601.3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1年8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具体情况如下:

详见公司于2021年8 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45,132,743股,总股本由635,289,655股增至780,422,398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总股本变化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履行承诺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做出的承诺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颐和银丰天元(天津)集团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庄丽、上海般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就本次认购做出的承诺如下:

自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各发行对象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各发行对象均不存在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亦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2月1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45,132,743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780,422,398股的18.596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共10名,涉及证券账户总数为61户,

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截止

至 2022年2月7日数据),股份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4、本次股份解除股份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5、自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起,上述各发行对象所做的股份限售承诺已履行完毕,其对公司不存在其他承诺。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河生物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金河生物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