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2-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2-008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哲厚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8.42%增加到9.42%。

●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哲厚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哲厚”)通知,北京哲厚自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2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北京哲厚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哲厚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该披露日,北京哲厚持有公司股份17,068,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2%。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备注: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资金来源为北京哲厚自有资金。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涉及要约收购。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