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01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控股子公司Ninesta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对其子公司增资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境外控股子公司Ninesta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对其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经公司自查审核发现对外投资标的情况当中主要财务状况需要更正,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更正前:

(二)对外投资标的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注册地址:One Lexmark Centre Drive,740 W. New Circle Road, Lexington, KY 40550

股本:已发行股份:1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

注册号:2231577

成立日期:1990年5月25日

主营业务:以销售激光打印机硬件、耗材及零部件、提供MPS(打印管理服务)、维护及系统集成等服务为主要业务,即ISS业务

股东及持股情况:Apex Swiss Holdings SARL持有100%股份,开曼合资公司间接持有100%股份。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更正后:

(二)对外投资标的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注册地址:One Lexmark Centre Drive, 740 W. New Circle Road, Lexington, KY 40550

股本:已发行股份:1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

注册号:2231577

成立日期:1990年5月25日

主营业务:以销售激光打印机硬件、耗材及零部件、提供MPS(打印管理服务)、维护及系统集成等服务为主要业务,即ISS业务

股东及持股情况:Apex Swiss Holdings SARL持有100%股份,开曼合资公司间接持有100%股份。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更新后的公告详情附后。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附件:关于境外控股子公司Ninesta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对其子公司增资的公告(更新后)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01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控股子公司Ninesta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对其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6年11月,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纳思达”)与PAG Asia Capital Lexmark Holding Limited (以下简称“太盟投资”)、上海朔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朔达投资”)共同成立的Ninesta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开曼合资公司”)收购了美国利盟国际有限公司(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简称“利盟国际”)的100%股权,详见公司2016年12月2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该次收购完成后,纳思达、太盟投资和朔达投资分别持有开曼合资公司51.18%、42.94%和5.88%的股权,开曼合资公司通过多层公司持有利盟国际的100%股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利盟国际的发展,提升利盟国际的盈利能力,纳思达和控股股东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纳科技”)拟向开曼合资公司提供共计3.67亿美元借款,由纳思达向开曼合资公司提供1.67亿美元借款,赛纳科技向开曼合资公司提供2亿美元借款(以下简称“本次借款”)。

为优化利盟国际的资产负债结构,开曼合资公司拟使用本次借款中的2.9亿美元向利盟国际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对外投资”)。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尚需要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控股子公司Ninesta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对其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2022年2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交易生效所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对外投资各方主体基本情况

(一)对外投资方主体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Ninesta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注册地址: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股本:授权股本为500,000美元,划分为500,000股,每股面值1美元;已发行股本为500,000美元,共500,000股。

注册号:310357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2日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股东及持股情况:纳思达持有255,900股,占51.18%股权;太盟投资持有214,700股,占42.94%股权;朔达投资持有29,400股,占5.88%股权。

其他说明:开曼合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对外投资标的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注册地址:One Lexmark Centre Drive, 740 W. New Circle Road, Lexington, KY 40550

股本:已发行股份:1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

注册号:2231577

成立日期:1990年5月25日

主营业务:以销售激光打印机硬件、耗材及零部件、提供MPS(打印管理服务)、维护及系统集成等服务为主要业务,即ISS业务

股东及持股情况:Apex Swiss Holdings SARL持有100%股份,开曼合资公司间接持有100%股份。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对外投资系上市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的增资,具体由双方结合利盟国际的资产情况决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针对本次对外投资,开曼合资公司已于2022年2月5日与其各级子公司(利盟国际直接及各级间接股东)签署《多方出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总出资额:2.9亿美元

出资方式:由开曼合资公司向其子公司注资2.9亿美元,并最终注资给利盟国际。

出资额用途:利盟国际应将出资用于CITIC信贷协议下的贷款融资相关事宜,尽管其中一部分可用于利盟的营运资金(但须经CITIC事先批准)。

交割日:不迟于2022年5月15日或各方书面约定的其他日期。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整合优化利盟国际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利盟国际的持续性盈利能力,增加公司盈利能力。本次对外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当期利润无直接影响,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可整合优化利盟国际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利盟国际的持续性盈利能力,增加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当期利润无直接影响,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七、授权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对外投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方案;

2、与各相关方商谈、确定、起草、修改、补充、签署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协议;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申报事项;

4、授权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或终止之日。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多方出资协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