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2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其中池田行广董事因境外工作原因请假,藤井郭行董事、刘新才董事因出差等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其中山根裕也监事因境外工作原因请假;
3、董事会秘书严丰慕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收购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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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在审议议案1、议案2时,关联方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天龙、于凌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天龙律师和于凌律师现场见证了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2-015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董事6名,董事藤井郭行、池田行广、刘新才先生因工作等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增资2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25,0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9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2-016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本次增资22,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浙江东睦科达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25,000万元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2022年2月9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柯昕和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睦科达”)40.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浙江东睦科达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为了增强浙江东睦科达的资本实力,优化浙江东睦科达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SMC板块战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浙江东睦科达增资2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东睦科达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25,000万元。
(二)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72276474X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环城北路882号
法定代表人:严丰慕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9月22日
营业期限:2000年9月22日至2030年9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磁性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电子元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主要财务状况
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东睦科达2020年及2021年1~9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浙江东睦科达经审计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东睦科达总资产47,484.41万元,负债总额38,115.95万元,净资产9,368.46万元,资产负债率80.27%,2020年营业收入30,988.23万元,净利润1,326.11万元。
2、截至2021年9月30日,浙江东睦科达总资产60,554.65万元,负债总额48,768.76万元,净资产11,785.89万元,资产负债率80.54%,2021年1~9月营业收入37,296.88万元,净利润2,414.32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东睦科达增资,将进一步增强浙江东睦科达的资本实力,改善浙江东睦科达的财务结构,以推动公司SMC板块战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增资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浙江东睦科达的经营活动管理,做好风险管理和控制。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9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东睦科达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