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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07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2月9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推举董事胡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选举胡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10日刊登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发挥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作用,公司董事会补选胡磊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10日刊登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

报备文件

《山东华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08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胡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胡磊先生,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

附件:胡磊先生简历

胡磊,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武汉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经济师。历任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中心法务部经理、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防控管理部经理、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09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许金新先生于2022年1月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公司于2022 年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胡磊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经2022年2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正常运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发挥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作用,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胡磊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现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如下: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10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7000595),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当年起连续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