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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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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2022-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22-02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城”)于2022年1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8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根据关注函中的要求,公司应对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2年2月11日前做出说明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及公司审计机构就《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分析。鉴于《关注函》中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截至目前,由于《关注函》涉及的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司预计无法于2022年2月11日前完成回复。为落实完成《关注函》相关问题的回复,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申请,延期至2022年2月18日前回复《关注函》。公司将尽快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