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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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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八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 011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八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2年1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2月11日,我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到会及授权出席董事8人,董事梁运斌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薛四敏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周济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薛四敏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李永前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薛四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叶朝锋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赵吉柱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汪剑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周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将按公司《章程》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确定6名非独立董事。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在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正式就任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刘洪跃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唐国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谭敬慧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谭敬慧女士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谭敬慧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

本项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司股东大会将按公司《章程》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确定3名独立董事。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正式就任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13。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14。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是否分期发行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或证监会、交易所核准的用途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发行届满 【24】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题尚需经我司国资管理机构批准,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全部事宜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14。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15。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16。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1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永前,男,1974年11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如下:2016年7月至2018年8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董事,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总裁,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任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总裁,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地产集团董事、临时党委委员,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董事、临时党委书记、总裁;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地产集团董事、临时党委书记,中交地产董事长、临时党委书记、总裁;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执行总经理,地产集团董事、临时党委书记,中交地产董事长、临时党委书记、总裁;2021年2月至2021年5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执行总经理,地产集团董事、临时党委副书记,中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集团”)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中交地产董事长、临时党委书记、总裁;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执行总经理,地产集团董事、临时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房集团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交地产董事长、临时党委书记;2021年12月至今,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执行总经理,地产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房集团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交地产董事长、临时党委书记;2020年5月至今兼任中交滨江(上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3月至今兼任中交雄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李永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永前先生在我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的任职情况如下:现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执行总经理,地产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除此以外,李永前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薛四敏,男,1967年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5年12月至2020年2月,任地产集团董事、临时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中交地产董事,中交鼎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鼎信”)董事长;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任地产集团董事、临时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中交地产董事,中交鼎信董事长、党工委书记;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地产集团董事、临时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中交地产董事,中交鼎信董事长、党工委书记;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地产集团董事、临时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中交地产董事,中交鼎信董事长、党工委书记,中房集团党委常委、总会计师;2021年8月至 2021年12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地产集团董事、临时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交地产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地产集团董事、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交地产董事。2020年5月至今兼任中交滨江(上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至今兼任中交雄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薛四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薛四敏先生在我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的任职情况如下:现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地产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除此以外,薛四敏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叶朝锋,男,1980年3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兼预算管理处处长;2017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中国交建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中国交建财务资金部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财务资金部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地产集团临时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21年12月至今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地产集团党委常委、总会计师;2020年11月至今兼任中交东北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1月至今兼任中交西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1月至今兼任中交西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0月至今兼任中交湾区(广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2月至今兼任中国建设会计学会房地产会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2年1月至今兼任中国建设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

叶朝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叶朝锋先生在我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的任职情况如下:现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地产集团党委常委、总会计师、董事。除此以外,叶朝锋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吉柱,男,1978年11月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4年8月至2017年8月,任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财会部副经理,中交清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任中国交建审计部总经理助理;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任中国交建审计部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地产集团临时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交鼎信董事、党工委委员、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地产集团临时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交鼎信董事、党工委委员、总经理;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地产集团临时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交鼎信董事长、党工委书记、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地产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交鼎信董事长、党工委书记、总经理。

赵吉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吉柱先生在我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的任职情况如下:现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地产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除此以外,赵吉柱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汪剑平,男,1969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学学士,工程师。历任北京华星亚太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北京西直门华星贸易大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北京华星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华星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华星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北京汉华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顾问,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中交地产临时党委副书记、总裁。

汪剑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汪剑平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健,男,1965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土地运营事业部部长、重庆渝富土地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17年5月,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土地运营事业部部长、重庆渝富土地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长;

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任重庆金融后援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土地运营事业部部长、重庆渝富土地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2019年9月,任重庆金融后援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土地运营事业部部长、重庆渝富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任重庆金融后援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土地运营事业部部长、重庆渝富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20年4月至2020年7月,任重庆金融后援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重庆渝富控股集团土地运营事业部部长兼重庆渝富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重庆金融后援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0年11月至今任重庆金融后援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重庆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8月至今兼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周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健先生现任重庆金融后援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重庆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述公司系我司持股5%以上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除此以外,周健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洪跃,男,1963年2月生,硕士学历,九三学社成员。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最近五年任职经历如下: 2013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6年5月至今兼任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兼任任中合利华(海南)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6月至今兼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兼任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洪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洪跃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唐国平,男,1964年8月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中共党员,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最近五年任职经历如下:2015年12月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专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2012年6月至2018年6月任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4月至2021年7月任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美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11月至今任四川英创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湖北新盖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唐国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唐国平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谭敬慧,女,1969年1月生,法学硕士、工学硕士。具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谭敬慧女士最近五年任职经历如下:2010年至2019年任上海市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2020年至今任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主任;2014年7月至今任国家住建部市场司法律顾问;2021年4月至今任全国市长研修学院客座教授;2020年11月至今任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工委副会长;2020年1月至今任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研究员;2017年至今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5年至今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8年至今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1年4月至今任北京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协会专家证人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谭敬慧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谭敬慧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 012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2年1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2月11日,我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长陈玲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陈玲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秦丽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将按公司《章程》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确定2名股东代表监事。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将在第九届监事会成员正式就任前,继续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11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玲,女,1975年9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 2015年6月至2018年7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18年11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资金部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金融部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会计师、财务金融部总经理;自2015年9月至今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陈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玲女士在我司控股股东的任职情况:现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会计师、财务金融部总经理。除此以外,陈玲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秦丽娟,女,1974年1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 2017年2月至2018年11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中心(纪检监察部)副总经理; 2018年11月至2021年2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2021年2月至2021年8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临时纪委委员;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律部(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临时纪委委员;2021年12月至今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律部(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纪委委员;2018年12月起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秦丽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秦丽娟女士在我司控股股东的任职情况:现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律部(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纪委委员。除此以外,秦丽娟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与合作方广州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武汉锦秀嘉合置业公司(以下简称“锦秀嘉合”)富余资金,我司拟调用44,370万元,广州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调用42,630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不超过6%;我司拟与合作方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中交润致(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富余资金,我司拟调用76,500万元,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拟调用73,500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不超过4.18%;我司拟与合作方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厦门润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余资金,我司拟调用56,100万元,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拟调用53,900万元,期限3年,年利率不超过4.785%。

2、上述调用资金事项已经我司在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与合作方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情况概述

(一)简述

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项目开发资金、正常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我司拟与合作方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我司并表的项目公司向其他股东提供资金的行为构成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我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资金调用基本情况

1、我司持有武汉锦秀嘉合置业公司(以下简称“锦秀嘉合”)权益比例51%,广州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有锦秀嘉合权益比例49%。根据锦秀嘉合资金状况, 我司与广州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锦秀嘉合富余资金,我司拟调用44,370万元,广州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调用42,630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不超过6%。

2、我司持有中交润致(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致公司”)权益比例51%,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润致公司权益比例49%。根据润致公司资金情况,我司与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拟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润致公司富余资金,我司拟调用76,500万元,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拟调用73,500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不超过4.18%。

3、我司持有厦门润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润昀”)权益比例51%,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厦门润昀权益比例为49%,根据厦门润昀资金情况,我司与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拟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厦门润昀富余资金,我司拟调用56,100万元,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拟调用53,900万元,期限3年,年利率不超过4.785%。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我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1、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86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海韵路2号101

成立时间:2002年8月24日

法定代表人:林昭远

实际控制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修;专业停车场服务。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单位:万元):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

联方。目前调用我司子公司资金余额0万元。

2、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片区二单元02街坊

成立日期:2013年01月31日

法定代表人:谢骥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不含网络信息服务、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其它限制项目);市场营销策划;装修设计。

主要股东:华润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目前调用我司子公司资金余额129,850万元。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上述项目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所开发项目销售及回款情况良好,本次合作各方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已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会对项目公司后续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方综合实力较强,资信状况较好,各方股东权利对等;我司对项目公司合并报表,项目公司由我司直接负责经营和财务管理,我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和资助对象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有效管控项目公司资金,控制和防范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需要。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按权益比例调用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各股东方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对我司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会对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我司及我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中交地产与合作方按权益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是公平、对等的,确保了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公司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177,177.93万元,占我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384.52%;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827,550.77万元,占我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70.32%;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349,627.16万元,占我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14.20%。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28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1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2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李永前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薛四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叶朝锋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赵吉柱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汪剑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周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刘洪跃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唐国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谭敬慧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陈玲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秦丽娟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6.0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6.0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6.03债券期限

6.04募集资金用途

6.05上市安排

6.06担保安排

6.07决议有效期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全部事宜的议案》

8、审议《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议案》

上述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议案中,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11、012、013、014、015号。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2年2月24日、25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1日

(下转8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