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87 0 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2-023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恒天”)持有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13.272396%。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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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于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等,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8日期间,中国恒天通过华泰基石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华讯方舟股票4,753,017股,具体详见华讯方舟2015年7月30日披露《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0);
注2、具体详见华讯方舟2016年10月11日《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16-069);
注3、具体详见华讯方舟2016年11月29日《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
注4、具体详见华讯方舟2017年2月28日《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注5、具体详见华讯方舟2017年6月21日《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注6、2017年9月“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完成,华讯方舟股本由757,368,462股变更为766,199,362股,具体详见华讯方舟2017年9月12日《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2014年12月2日恒天天鹅(华讯方舟原简称)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恒天将持有的恒天天鹅股份45,791,607股协议转让给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后中国恒天持有恒天天鹅(华讯方舟原简称)股份变更为持有138,354,055股,占恒天天鹅(华讯方舟原简称)总股本的18.267734%。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恒天持有华讯方舟138,354,055股,占华讯方舟当时总股本的18.267734%。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恒天持有华讯方舟101,693,017股,占华讯方舟总股本的13.272396%,累计变动比例为4.99533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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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2014年12月2日恒天天鹅(华讯方舟原简称)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恒天将持有的恒天天鹅股份45,791,607股协议转让给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后中国恒天持有恒天天鹅(华讯方舟原简称)股份变更为持有138,354,055股,占恒天天鹅(华讯方舟原简称)总股本的18.267734%。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恒天持有华讯方舟138,354,055股,占华讯方舟当时总股本的18.267734%。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恒天持有华讯方舟101,693,017股,占华讯方舟总股本的13.272396%,累计变动比例为4.995338%。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恒天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13.27239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恒天未来12个月有继续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督促股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华讯
股票代码:00068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130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2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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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恒天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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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恒天董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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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情况如下:
1、中国恒天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国恒天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66)410,614,670股股份,占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8.32%。
2、中国恒天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国恒天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纺织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900953)202,237,522股股份,占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31.60%。
3、中国恒天持有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77)88,050,247股,占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10.19%。
4、中国恒天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国恒天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立信工业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0641)615,408,140股,占立信工业有限公司总股本55.9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人权益变动目的
为调整持股结构,中国恒天拟减持所持华讯方舟的部分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华讯方舟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恒天未来12个月无增加其在华讯方舟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有继续减少其在华讯方舟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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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于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等,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8日期间,中国恒天通过华泰基石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华讯方舟股票4,753,017股,具体详见华讯方舟2015年7月30日披露《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0);
注2、具体详见华讯方舟2016年10月11日《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16-069);
注3、具体详见华讯方舟2016年11月29日《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
注4、具体详见华讯方舟2017年2月28日《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注5、具体详见华讯方舟2017年6月21日《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注6、2017年9月“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完成,华讯方舟股本由757,368,462股变更为766,199,362股,具体详见华讯方舟2017年9月12日《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2014年12月2日恒天天鹅(华讯方舟原简称)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恒天将持有的恒天天鹅股份45,791,607股协议转让给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后中国恒天持有恒天天鹅(华讯方舟原简称)股份变更为持有138,354,055股,占恒天天鹅(华讯方舟原简称)总股本的18.267734%。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恒天持有华讯方舟138,354,055股,占华讯方舟当时总股本的18.267734%。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恒天持有华讯方舟101,693,017股,占华讯方舟总股本的13.272396%,累计变动比例为4.99533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恒天所持有的华讯方舟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
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79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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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金永传
签署日期:2022年2月14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中国恒天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中国恒天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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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金永传
签署日期: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