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22-004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2月11日以电话、传真及网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在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D馆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韶颖女士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增加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为联营企业成都德信东毅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5,000万元,调整后的担保额度由原10,0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详情如下:
■
上述融资担保形式主要为联营企业各方股东分别均为联营企业融资提供100%全额担保,同时联营企业各方股东提供所持股权质押担保以及联营企业自身所拥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上述额度仅为最高担保额度(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公司将根据联营企业发展需求,为其提供其所需且合理的担保并承担对应的担保责任。该增加担保额度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具体担保事宜与联营企业及相关方签订协议,具体发生的担保等进展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有新增或变更的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方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前述融资及担保尚需相关方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以实际担保文件签署之日起计算起三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增加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2-005号)。
本议案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子公司上海宝川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梓原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梓衡实业有限公司、苏州芯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贝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格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如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西藏励致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清算注销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临2022-006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07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参加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并审议了会议所拟定的各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针对《关于公司增加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增加为其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行为,是基于联营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业务开展需要,根据其实际发展情况提供合理担保金额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我们认为该担保合理,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针对《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本次注销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影响。本次注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张忠继 吴世农 李琳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5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加为联营企业提供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为联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
● 担保对象:公司联营企业。
● 担保方:公司(包含公司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 截止2021年09月30日,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余额合计561,110.07万元。
● 截止目前,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本担保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一、担保情况介绍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为联营企业成都德信东毅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5,000万元,调整后的担保额度由原10,0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详情如下:
■
上述融资担保形式主要为联营企业各方股东分别均为联营企业融资提供100%全额担保,同时联营企业各方股东提供所持股权质押担保以及联营企业自身所拥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上述额度仅为最高担保额度(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原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都德信东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德信”)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大南街70号附10号
成立时间:2021年06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孙星星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成都德信为公司子公司成都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持股比例为49.23%。
截止2021年09月30日,成都德信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9,606.02万元,净资产11,236.6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84.13万元。
成都德信负责成都青白江区绣川河以北、青白江大道以东QBJP2020-10(25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开发建设,土地面积合计42,947.20平方米,容积率1.5,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联营企业发展需求,为其提供其所需且合理的担保并承担对应的担保责任。该增加担保额度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具体担保事宜与联营企业及相关方签订协议,具体发生的担保等进展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有新增或变更的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方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前述融资及担保尚需相关方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以实际担保文件签署之日起计算起三年内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增加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是基于联营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增加为其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行为,是基于联营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业务开展需要,根据其实际发展情况提供合理担保金额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我们认为该担保合理,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资料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6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因子公司上海宝川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梓原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梓衡实业有限公司、苏州芯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贝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格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如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设立后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西藏励致实业有限公司因公司组织架构优化不再继续开展业务,公司拟对以上合计8家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
一、拟注销子公司情况
1、上海宝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川”)
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DUNL4M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889号2幢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凡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30日
经营期限:2020年11月30日至不约定期限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上海宝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9月30日,上海宝川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0.36万元、净资产为-0.14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11万元。
2、上海梓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梓原”)
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DUP13L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889号2幢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郁伟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30日
经营期限:2020年11月30日至不约定期限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上海梓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9月30日,上海梓原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0.40万元、净资产为-0.10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04万元。
3、上海梓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梓衡”)
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DUP21F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889号2幢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侯明洁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30日
经营期限:2020年11月30日至不约定期限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上海梓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9月30日,上海梓衡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0.43万元、净资产为-0.07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01万元。
4、苏州芯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芯达”)
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MA22A426XP
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宝带西路1177号3幢1116室二层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姜旭
成立日期:2020年8月25日
经营期限:2020年8月25日至不约定期限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苏州芯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9月30日,苏州芯达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0.11万元、净资产为-0.09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04万元。
5、苏州贝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贝名”)
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MA229ABU4N
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宝带西路1177号3幢1116室一层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黎芷伊
成立日期:2020年8月21日
经营期限:2020年8月21日至不约定期限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苏州贝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9月30日,苏州贝名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0.56万元、净资产为-0.14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08万元。
6、苏州格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格汇”)
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21FHGT93
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175号1819室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浩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2日
经营期限:2020年5月12日至不约定期限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苏州格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9月30日,苏州格汇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0.52万元、净资产为-0.18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11万元。
7、苏州如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如拓”)
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21FHQT2T
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175号1818室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阳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2日
经营期限:2020年5月12日至不约定期限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苏州如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9月30日,苏州如拓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0.22万元、净资产为-0.28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19万元。
8、西藏励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励致”)
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095770381M
公司注册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6栋1单元3-1号
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饶雪花
成立日期:2014年3月28日
经营期限:2014年3月28日至2034年03月27日
主要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汽车零部件、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施、矿产品(不含贵稀金属)、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不含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房地产投资(不得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西藏励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9月30日,西藏励致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90.30万元、净资产为886.16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11万元。
二、清算注销的原因
上海宝川、上海梓原、上海梓衡、苏州芯达、苏州贝名、苏州格汇、苏州如拓设立后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西藏励致因公司组织架构优化不再继续开展业务,为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拟对其进行清算注销处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清算注销不涉及人员安置,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整体业务发展。该公司的注销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无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注销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影响。本次注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资料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7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D馆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2日
至2022年3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2022年2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外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传真为准。
(二) 登记时间:2022年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6: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E馆D楼会议室
邮编:400060
联系电话:023-81155758、81155759
传 真:023-81155761
联 系 人:王骏、杨丽华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参会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