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码:2022016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2022年1月28日发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下午14:30-17: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2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2月14日上午9:15至2022年2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8人,代表股份363,739,7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087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人,代表股份261,687,7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5239%。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人,代表股份102,051,9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5637%。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143,646,9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46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41,594,9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9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02,051,9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5637%。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张建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3,739,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646,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嘉瑜律师、方梓斌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2017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
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或“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7日、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的用途由“全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回购股份共计15,335,0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44%,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67,072,719股变更为1,051,737,683股。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激光科技中心大厦25楼董秘办
2、申报时间:2022年2月15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胡志毅
4、联系电话:0755-86161340
5、传真号码:0755-86161327
6、邮政编码:518052
7、邮箱:bsd@hanslaser.com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