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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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2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徐晓楠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的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因联合中标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追加公司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00、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刘爱森先生、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表决权股份数分别为135,226,381股、130,805,407股和57,662,696股,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323,694,484股,回避后表决数为79,380,641股。

2、议案3、4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刘爱森先生和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表决权股份数分别为135,226,381股和57,662,696股,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192,889,077股,回避后表决数为210,186,048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发友、殷晨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席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森特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02月0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0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森特股份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爱森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森特股份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刘爱森先生、马传骐先生,石小敏先生,主任委员由刘爱森先生担任;

审计委员会:马传骐先生、石小敏先生、蒋东宇先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马传骐先生担任;

提名委员会:石小敏先生、王琪先生、刘爱森先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石小敏先生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琪先生、石小敏先生、李文学先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王琪先生担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森特股份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刘爱森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蒋东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森特股份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刘爱森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徐晓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森特股份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蒋东宇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王旭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森特股份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蒋东宇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

聘任翁家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聘任颜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聘任叶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聘任陈俊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聘任高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2月15日

附件: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简历

董事长:

刘爱森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士学历。曾任聚亨企业集团(泰国)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现任美丽华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烨兴钢制品有限公司监事,森特(北京)国际建筑系统有限公司董事,美丽华夏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马传骐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石小敏先生,195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就职于国家体改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琪先生,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学士学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建设部科技专家委员会委员,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所长,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公害防治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研究室主任,北京市政府顾问等,现任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文学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历。曾任陕西金山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

蒋东宇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硕士学历。曾任伊莱克斯家用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和物流经理,固特异轮胎亚太区物流和客户供应链总监,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战略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徐晓楠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法学院,硕士学历。曾在中国石化任法律事务经理等职务,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王旭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硕士学历,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森特士兴集团审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等职务,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

翁家恩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福州士兴钢品有限公司员工,现任森特航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兰州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瑞凌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颜坚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公司总经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公司总经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叶渊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北京佳讯飞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北维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北京松柏世纪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森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美丽华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森特士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北京民福广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工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带路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俊臣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森特(北京)国际建筑系统有限公司监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高伟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上海森环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瑞凌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02月0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0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森特股份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孟托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2月15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孟托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工民建专业。现任北京烨兴钢制品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北京恒瑀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广州烨兴钢制品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山东森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