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基煜”)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2月16日起,增加上海基煜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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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率优惠活动
1、自2022年2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若有)上述基金,费率折扣以代销机构具体安排为准,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3、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请以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代销机构的各地代销网点及联系方式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5、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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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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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此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参加活动代销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4、银华安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类基金份额、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类基金份额、银华季季盈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银华季季盈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银华季季盈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其余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5、银华季季盈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个月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