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2-00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7)。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上午9:15至2022年2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燕山街518号公司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23人,代表股份140,193,85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8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107,704,61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0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32,489,23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9,103,5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4,523,02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580,54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7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705,92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2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24,32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984%。
表决结果:王刚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周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704,92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23,33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75%。
表决结果:周路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葛良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704,93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23,33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75%。
表决结果:葛良娣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钱炽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704,92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23,32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74%。
表决结果:钱炽峰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姚爱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704,92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23,32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74%。
表决结果:姚爱斌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王子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704,92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23,32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74%。
表决结果:王子璇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00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栾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704,92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23,32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74%。
表决结果:栾凌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姚文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704,92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23,33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74%。
表决结果:姚文英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关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704,92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23,32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74%。
表决结果:关勇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00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蓝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704,92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23,32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74%。
表决结果:蓝莹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02选举朱沛如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705,91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2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24,32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984%。
表决结果:朱沛如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议案4.00《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3,2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9%;反对3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65%;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7,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89%;反对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6%;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7,6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89%;反对3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6%;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7,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89%;反对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6%;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陈盈如、付亮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2-010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即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葛良娣女士、董事钱炽峰先生、董事王子璇女士,独立董事栾凌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董事王刚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了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王刚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2年1月2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完善与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董事会的管理与运作,根据董事会提名和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选举以下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聘任总裁,根据董事长提名和推荐,选举周路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及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裁提名和推荐,聘任王义先生、李刚业先生、姚爱斌女士、宋历丽女士、李张青先生、钱国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姚爱斌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田军发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4.01聘任王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2聘任李刚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3聘任姚爱斌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4聘任宋历丽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5聘任李张青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6聘任钱国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7聘任田军发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根据董事长提名和推荐,聘任副总裁宋历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朱沛如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上人员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5.01聘任宋历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2聘任朱沛如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为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长远健康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方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绩效薪酬、年终奖和奖惩等;基本薪酬根据所担任岗位的重要程度、该职位在行业中的薪酬水平、本人的资历和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年终奖及奖惩等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进行综合考核,在上一年度结束后发放或处以罚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福利根据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放。
关联董事周路先生、姚爱斌女士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应收账款承诺实现情况及应收账款承诺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收回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收回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公司与金泼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与钱炽峰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金泼、钱炽峰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履行应收账款承诺未实现的补偿义务。经董事会审核认为,该应收账款补偿方案符合协议约定,本次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钱炽峰先生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收账款承诺补偿方案而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减少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重大资产重组应收账款承诺补偿方案对应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3,941,842股减少至357,934,999股,注册资本将由363,941,842元减少至357,934,999元。此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章程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2年3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2-01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后即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并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方式在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监事朱沛如女士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朱沛如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朱沛如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2022年1月2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应收账款承诺实现情况及应收账款承诺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收回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收回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公司与金泼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与钱炽峰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金泼、钱炽峰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履行应收账款承诺未实现的补偿义务。经监事会审核认为,该应收账款补偿方案符合协议约定,本次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进行《公司章程》的修订是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应收账款承诺补偿方案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减少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和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2-012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职工代表监事的换届选举。近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宋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宋键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宋键先生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本次换届选举后,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14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宋键先生:1982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01月至2016年12月,任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系统集成项目经理。2017年02月至今,任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数字销售中心售前主管。
宋键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公告日,宋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宋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宋键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2-01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暨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时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宋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1、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王刚先生(董事长)、葛良娣女士、钱炽峰先生、周路先生、姚爱斌女士、王子璇女士
独立董事:栾凌先生、姚文英女士、关勇先生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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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上9名董事组成,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朱沛如女士(监事会主席)、蓝莹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宋键先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以上3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2022年1月2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裁:周路先生
2、副总裁:姚爱斌女士、李刚业先生、王义先生、宋历丽女士、李张青先生、钱国来先生
3、总工程师:田军发先生
4、财务总监:姚爱斌女士
5、董事会秘书:宋历丽女士
6、证券事务代表:朱沛如女士
董事会秘书宋历丽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朱沛如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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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任职期限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第三届监事会届满,黄映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仍在公司任职;曹永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映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曹永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公司完成换届选举,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完成后,马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娄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马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7,536股,其配偶王燕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1,002股,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娄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01股,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以上人员离职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4日
附件:
1、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周路先生:1980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获2020年度金骏马奖之上市公司卓越总裁奖。曾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部经理、市场部总监;2012年11月至2019年1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新疆熙睦圆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8年7月至今,任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月至2020年11月,任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2月至2020年4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2020年6月至今,任新疆九安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20年12月至今,任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杭州上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杭州玉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杭州修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杭州欣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杭州道渠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杭州萱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立昂云数据(杭州)有限公司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杭州云桥网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周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523,68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8%。周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姚爱斌女士:1965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9月至1998年9月,任乌鲁木齐市红山商场财务科出纳、会计、财务科长;1999年10月至2000年5月,受聘于乌鲁木齐市国税局开发区事务所;2001年3月至2010年12月,任职于新疆中油化工企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副总经理,主管财务工作;2011年11月至2012年11月,任新疆立昂电信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11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2019年1月至今,任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姚爱斌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25,01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6%。姚爱斌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宋历丽女士:1986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2008年至2010年,在宏源期货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营业部,任期货经纪人,于2010年取得期货从业证书;2010年至2017年,在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先后任服务技术工程师、项目经理、服务技术部门经理;2017年,在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商务采购部任职;2017年5月至2020年4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证券事务部经理;2020年5月至今,担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21年3月至今,任立昂云数据(成都)有限公司经理;2022年2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负责人。已于2017年8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宋历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75,00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宋历丽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刚业先生:1979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4月至2012年11月,先后任新疆立昂电信技术有限公司昌吉地区项目经理、喀什地区分公司负责人、工程二部副经理、网络建设部总监兼部门经理;2012年11月至2019年2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建设部总监、监事;2019年2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11月至今,任新疆邦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李刚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09,90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5%。李刚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义先生:1983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7月至2015年2月,先后任职于新疆立昂电信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市场部、系统集成部;2015年2月至2019年2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部总监;2019年2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7月至今,任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理;2017年3月至2021年4月,任喀什立昂同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新疆汤立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新疆九安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昆山昂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立昂云数据(海南)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负责人;2021年2月至今,新疆晓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深圳立昂联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90,72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王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钱国来先生:197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广州电信政企客户中心高级客户经理,世纪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IDC销售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广州大一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上海德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7月至今,任北京医以贯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3月至今,任立昂云数据(成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钱国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7,50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钱国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张青先生:198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7月至2011年9月,任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手机业务部运营;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杭州平治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部渠道总监;2013年1月至今,先后任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杭州修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温州青橙玩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杭州十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任杭州麦德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温州慷璐互联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
李张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7,50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4%。李张青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田军发先生:1963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8月至2002年7月,先后任职于乌鲁木齐市电信局市话四分局、乌鲁木齐市电信局总工办、乌鲁木齐市电信局设计所任室主任、所长、工程师;2002年8月至2012年11月,任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副院长、院长,高级工程师;2012年12月至2015年2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5年3月2019年2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9年2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20年11月至今,任新疆邦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立昂云数据(武汉)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田军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0,00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3%。田军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朱沛如女士:199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新疆视观律师事务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投行部;2018年4月至2021年6月,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6月至2022年1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2022年1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2022年2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已于2016年8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朱沛如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朱沛如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2-014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应收账款承诺
实现情况及应收账款承诺
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应收账款承诺实现情况及应收账款承诺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号),核准公司向金泼等21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驰科技”)100.00%的股权;核准公司向钱炽峰等4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一互联”)100.00%的股权。
沃驰科技和大一互联分别于2019年1月8日、2019年1月10日办理完成过户手续。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已于2019年1月30日上市。
二、应收账款承诺的相关约定
标的一:沃驰科技
根据公司和补偿义务主体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业绩承诺期结束后,若标的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未在一年内收回的,则在2021年12月31日前应由金泼负责以现金方式买断。买断的应收账款如在期后由客户汇入了标的公司,则标的公司应支付给金泼。
如金泼未在2021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买断上述应收账款,则应由金泼以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给予上市公司另行补偿。
若上市公司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另行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另行补偿股份数=另行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补偿义务主体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另行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在扣除已支付税负后的剩余分红收益无偿退还上市公司。
标的二:大一互联
根据公司和补偿义务主体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标的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未在业绩承诺期结束后9个月内全部收回。
补偿主体业绩承诺期结束后,于下一个年度内应计算的补偿的金额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补偿义务主体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截止2021年9月30日尚未收回的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补偿义务主体内部各方按照约定的补偿比例承担补偿责任,计算公式为:补偿义务主体内部各方每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股份数×补偿义务主体应承担的补偿比例。各补偿义务主体应当承担的补偿比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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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上市公司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另行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另行补偿股份数=另行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补偿义务主体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另行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在扣除已支付税负后的剩余分红收益无偿退还上市公司。
三、应收账款承诺实现情况
1、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收回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040号),沃驰科技应收账款实现情况如下:
沃驰科技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15,876,777.66元、账面价值84,394,918.1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沃驰科技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01,919,190.31元、2020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71,556,926.03元。
2、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收回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039号),大一互联应收账款实现情况如下:
大一互联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39,655,039.98元、账面价值126,026,495.65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大一互联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7,868,990.14元、2020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798,023.54元。
四、应收账款承诺补偿安排情况
标的一:沃驰科技
1、业绩承诺期结束后,沃驰科技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未在一年内收回,金泼未在2021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买断上述应收账款,应由金泼以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给予上市公司另行补偿。
另行补偿股份数的计算公式=(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现金买断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综上,补偿义务主体金泼应补偿股份数量=(71,556,926.03-0)÷33×1.7×1.50008=5,529,69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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