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披露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2021年11月24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按照要求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2022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按照要求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补充提交了告知函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
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3004号),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恢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审查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及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恢复审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