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2一019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况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新好”)于2022年1月1日披露了《关于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公司与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泓钧”)签订了《关于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就北京泓钧与汉富控股前期签署的《股票质押合同》的履行进行附条件生效的约定。
依据《协议》约定:本协议成立后,根据本协议第一条之约定,全新好(乙方)完成董事会改选之后,北京泓钧(甲方)基于对半数以上当选董事会成员具有信心,应当于董事会选举之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文件,明确是否确认本协议正式生效。北京泓钧(甲方)出具明确书面确认文件后,本协议正式生效。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施森捷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卞欢、吴琼洁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收到北京泓钧送达的《董事会成员确认书》,内容如下:我公司对上述人选予以确认,关于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生效条件成就。
至此,《协议》相关约定附加条件生效形式已成就。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协议》相关约定附加条件生效形式的成就,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产生影响。虽然《协议》相关约定附加条件生效形式已成就,但最终是否履约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如双方最终正常履约,相关补偿金额对财务的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最终需以年审会计师意见为准。公司将积极跟进该事项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