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15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12日通过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周建和,独立董事宋二祥、高平均、张新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立建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公司选举王立建先生、吴剑波先生、武思宇先生、柳建国先生、牛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上海复星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选举周建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选举。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同意提名陈涛先生、高平均先生、张新卫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高平均先生、张新卫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分别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陈涛)》。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2年3月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届时将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公司拟选举王立建先生、吴剑波先生、武思宇先生、柳建国先生、牛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上海复星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拟选举周建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公司拟选举陈涛先生、张新卫先生、高平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张新卫为会计专业人士,张新卫先生、高平均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涛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董事选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师子刚先生在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在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完成前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独立董事宋二祥先生在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师子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68,404股,通过石家庄中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01%,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股份管理;宋二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1: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
附件1: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立建
王立建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生,毕业于天津大学,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一级建造师。2002年3月至2008年12月任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2008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21年9月至今任北京中岩大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1月至今任天津中岩大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立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504,227股,通过石家庄中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07%;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股东吴剑波、武思宇为一致行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吴剑波
吴剑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生,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建造师。2002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师;2008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月任北京中岩智泊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北京中岩大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天津中岩大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吴剑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248,260股,通过石家庄中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6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王立建、股东武思宇为一致行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武思宇
武思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生,毕业于清华大学,博士学位。2008年1月至2010年5月任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10年5月至2015年9月任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天津中岩大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剑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912,548股,通过石家庄中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4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王立建、股东吴剑波为一致行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柳建国
柳建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毕业于天津大学,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1988年4月至2015年1月历任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基所工程师、副所长兼总工程师;2015年2月至2015年9月任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15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柳建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98,185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牛辉
牛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大专学历,二级注册建造师。2008年12月至今历任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长、生产经理、项目经理、岩土五部部门经理兼岩土七部部门经理等职务;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牛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2,842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周建和
周建和先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管理工程专业,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管理学方向研究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2005年5月至2012年5月任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总裁。2017年1月至今历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董事总经理、能源环境及智能装备集团执行总裁,2018年11月任上海中荷环保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周建和先生未曾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新卫
张新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生,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学士学位,中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2000年至2011年历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部门经理;2011年至2019年任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总经理;2019年至今任浙江瑞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2017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新卫先生未曾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高平均
高平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生,毕业于北京大学,硕士学位,执业律师。2007年9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职员;2008年1月至2012年10月任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2月至2016年4月任北京振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律师;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任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2017年5月至今任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7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高平均先生未曾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陈涛
陈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生,毕业于吉林大学计算机代数专业,博士学位,副高。1999年7月至2000年7月任吉林大学地质学院(原长春科技大学)教师;2008年7月至今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教师。
陈涛先生未曾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20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2月15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12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翟博渊、田义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义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同意提名田义先生、杨宝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监事分别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21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2名,职工监事1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拟选举田义先生、杨宝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非职工监事选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通过后,非职工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未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前,原监事会全体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2月16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田义
田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生,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大专学历,二级建造师。2002年8月至2004年4月任河北省建材建设有限公司技术员;2004年6月至2008年11月任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长;2008年12月至今任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公司项目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天津中岩大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田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8,395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杨宝森
杨宝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3月生,毕业于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硕士学位。2011年3月至2012年4月任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12年4月至今任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公司工程师;2015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宝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116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3月3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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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2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等相关公告。
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3项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审议表决。
第2、3、4项议案需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2月28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ir@zydd.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28日9:00-11:30,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刘艳
联系电话:010-68809559
电子邮箱:ir@zydd.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
(采取信函登记的,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1
2、投票简称:ZYDD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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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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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累积投票提案请填写投票数。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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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股东大会通知文件中所规定的期限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