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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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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6日(周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0日(周四)

3、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大街16号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14号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姜雪飞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585,743,7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89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567,474,6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80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8,269,0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8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18,544,2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1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7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8,269,0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86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聘请的有关中介机构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9为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特别议案,特别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中议案2需逐项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24,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7%;反对11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5,3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88%;反对11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24,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7%;反对11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5,3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88%;反对11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24,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7%;反对11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5,3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88%;反对11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25,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8%;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6,0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26%;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24,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7%;反对11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5,3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88%;反对11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32,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0%;反对1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32,7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87%;反对11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32,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11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33,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25%;反对1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7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32,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11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33,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25%;反对1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32,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1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33,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25%;反对1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48%;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32,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11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33,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25%;反对1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32,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11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33,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25%;反对1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32,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11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33,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25%;反对1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32,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11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33,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25%;反对1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37,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9%;反对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8%;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38,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84%;反对9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5%;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1%。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32,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11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33,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25%;反对1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42,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9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43,0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43%;反对9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37%;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1%。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32,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11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33,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25%;反对1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42,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9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0%;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42,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6%;反对9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64%;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1%。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42,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9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0%;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42,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6%;反对9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64%;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郭晓丹、黄超颖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