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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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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2022-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2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唐倩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唐倩女士由于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在尚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由公司董事长付波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唐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全部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公司将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对其所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予以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唐倩女士辞职后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

唐倩女士自加入公司以来,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在公司再融资、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唐倩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付波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519-69653996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沿江东路533号

电子邮箱:longquangd@163.com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建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刘长杰先生、王维华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94,488,394股,全部为限售股。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