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2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63令)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公司编制了公司2016年7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2021年7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16年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8号)文核准,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公司发行股份378,125,380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纺织集团”)(原“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54%股权、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纱业”)49%股权、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物流”)100%股权,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7,049,18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377,049,180股,发行价格为7.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59,999,997.60元,扣除发行费用86,414,210.48元(其中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83,399,999.96元,公司自行支付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3,014,210.5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73,585,787.12元,2016年7月26日存入公司国开行新疆分行65101560065742360000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740006号验资报告。

新疆富丽达、蓝天物流于2016年7月12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富纱业于2016年7月14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1年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194号文《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中泰化学向中泰集团等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429,289,919股新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12,094,480.7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6,576,138.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55,518,341.92元。截至2021年7月21日,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BJAA150987号《验资报告》。

2021年7月23日中泰化学将扣除律师费、公告费后的金额3,752,123,773.59元转入托克逊能化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账户存入2,499,093,800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账户存入1,253,029,973.59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16年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泰纺织集团、金富纱业及蓝天物流三家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中泰纺织集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金富纱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金富纱业募集资金净额1,322,644,300.00元,其中本公司向金富纱业增资648,095,700.00元,中泰纺织集团向金富纱业增资674,548,600.00元。

(3)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剩余情况如下:

2、2021年度

注:本表募集资金净额为扣除承销费增值税后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托克逊能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2016年度募集资金人民币28,628,930.1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2021年度募集资金人民币2,499,093,8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2016年度

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六届二十二次监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金富纱业将节余募集资金39,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新疆富丽达终止实施“9万吨绿色制浆项目”,以“9万吨绿色制浆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22,246.38 万元投入“环保战略先导型研发及建设项目” ;《关于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蓝天物流调整募投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8,237.8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蓝天物流流动资金。

中泰化学于2019年9月24日召开了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中泰纺织集团将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将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中泰纺织集团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分别在2019年12月25日、2020年4月23日、2020年6月4日、2020年9月21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000万元、2,000万元、1,200万元、3,300万元按期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蓝天物流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在2020年9月22日将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泰化学于2020年9月30日七届十次董事会、2020年10月15日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中泰纺织集团、金富纱业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泰纺织集团已于2020年11月24日将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户42,210,216.24元划转至中泰纺织集团基本账户(建行0259)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富纱业已于2020年11月25日将农业银行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20,989,566.49元划转至金富纱业基本账户(建行7050)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9月30日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蓝天物流将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蓝天物流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在2021年9月26日将补充流动资金4,5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泰化学于2021年12月30日了召开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七届三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蓝天物流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已于 2021 年完成建设,项目累计投入6,723.2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2,825.6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2、2021年度

中泰化学2021年度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总额差异的情况见附件。

(四)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泰化学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为2,499,093,800.00元。该事项于2021年7月22日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XYZH/2021BJAA150988)。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2016年度

本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召开了五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疆富丽达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7,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新疆富丽达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分别在2016年12月21日、2017年5月18日、2017年9月22日将前期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500万元、1,500万元、23,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新疆富丽达募投项目的付款进度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经本公司2017年9月26日召开的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疆富丽达将2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新疆富丽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新疆富丽达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分别在2018年1月22日、2018年8月10日和8月13日将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000万元、10,000万元、12,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召开了五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金富纱业将4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将1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金富纱业、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7年11月30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了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金富纱业将3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将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金富纱业、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富纱业及蓝天物流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在2018年8月13日分别将补充流动资金34,000万元、1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金富纱业将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金富纱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富纱业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在2018年8月13日将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了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疆富丽达将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将5,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新疆富丽达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分别在2019年3月19日、4月16日、9月20日将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500.00万元、3,000.00万元、15,500.00万元按期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蓝天物流在2019年9月20日将补充流动资金5,500万元按期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召开了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议案,同意中泰纺织集团将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将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中泰纺织集团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分别在2019年12月25日、2020年4月23日、2020年6月4日、2020年9月21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000万元、2,000万元、1,200万元、3,300万元按期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蓝天物流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在2020年9月22日将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六届十八次董事会、2018年4月13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蓝天物流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其中新疆富丽达投资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金富纱业不超过1,500万元、蓝天物流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在初始成交之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前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蓝天物流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金富纱业于2018年4月11日,新疆富丽达和蓝天物流于4月12日分别在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立证券账号进行国债逆回购业务,国债逆回购业务均由股份公司财务结算中心进行操作,并按照既定的流程履行审批手续。

本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5月7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富纱业、蓝天物流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其中金富纱业不超过2,000万元、蓝天物流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中泰化学于2020年9月30日七届十次董事会、2020年10月15日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中泰纺织集团、金富纱业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泰纺织集团已于2020年11月24日将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户42,210,216.24元划转至中泰纺织集团基本账户(建行0259)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富纱业已于2020年11月25日将农业银行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20,989,566.49元划转至金富纱业基本账户(建行7050)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泰纺织集团、金富纱业分别于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1月25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

2020年9月30日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蓝天物流将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蓝天物流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在2021年9月26日将补充流动资金4,5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泰化学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七届三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蓝天物流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已于 2021 年完成建设,项目累计投入6,723.2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2,825.6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九州证券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2、2021年度

中泰化学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七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议案,托克逊能化将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中泰化学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利息收入62,480.26元转入基本账户,并于2021年11月4日完成注销手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注:金富纱业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0万纱锭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项目达产后,预测实现年净利润17,067万元;金富纱业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万纱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项目达产后,预测实现年净利润4,821万元。上述项目实际利润情况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收益有所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1)金富纱业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0万纱锭二期实际生产高支纱占比较大,产量低于可研,实际销售单价低于可研,造成实际利润情况低于可研报告。

(2)运费补贴有较大幅度下降,显著降低了金富纱业的利润。自治区政府对以新疆地产棉花(含粘胶纤维)为原料生产并销往内地的纱线类产品,给予出疆运输费用补贴。2015年度及之前,根据新财建【2014】434号文件之规定 32支以上(含32支)纱线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补贴1000元,32支以下纱线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补贴900元。2016年11月发布的新财建【2016】444号文件确定,自2016年起,新的运费补贴标准为:32支以下纱纱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补贴720元,32支以上每吨补贴800元,分别下降180元/吨和200元/吨。

(3)受国际环境及市场因素影响,上述项目主要产品粘胶纱市场价格下跌减少利润所致。

(七)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8 号)文核准,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等 13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378,125,380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富丽达54%股权、金富纱业 49%股权、蓝天物流 100%股权。经过分红派息调整,实际发行 379,161,340 股,具体如下:

1、收购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及蓝天物流资产情况说明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完成标的资产新疆富丽达 54%股权、金富纱业 49%股权、蓝天物流 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新疆富丽达、蓝天物流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及新疆富丽达合计持有金富纱业 100%股权。

2、业绩承诺期业绩完成情况说明

(1)新疆富丽达合并口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约定,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新疆富丽达承诺净利润数(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016 年度不低于 48,407.15 万元、2017年度不低于54,880.65 万元、2018年度不低于56,544.04万元。

新疆富丽达2016 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合并口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新疆富丽达(合并)原全体股东已实现关于新疆富丽达(合并)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累计业绩的承诺。

(2)新疆富丽达母公司口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公司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富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约定,前述三家公司对新疆富丽达承诺净利润数(母公司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016 年度不低于41,145.75 万元、2017年度不低于47,037.03 万元、2018年度不低于49,042.31万元。

新疆富丽达2016 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母公司口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新疆富丽达(单户)原全体股东已实现关于新疆富丽达(单户)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累计业绩的承诺。

(3)金富纱业合并口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公司与杭州金丰纺织有限公司、杭州康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永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约定,前述三家公司对金富纱业承诺净利润数(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016 年度不低于 7,348.56 万元2017年度不低于7,929.77万元、2018年度不低于7,586.70万元。

金富纱业2016 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合并口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富纱业原全体股东已实现关于金富纱业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累计业绩的承诺。

3、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蓝天物流账面资产变化情况

(1)新疆富丽达资产(合并)变化情况如下:

(2)金富纱业资产(合并)变化情况如下:

(3)蓝天物流资产(合并)变化情况如下: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情况核对未见差异。

四、其他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上议案提交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 1、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6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3、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1: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附件2:

2016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该项目属于比较新型环保项目,因此2021年运行期间还在不断调试改进,造成2021年效益未达到预期。

注2: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2021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创造收益。

附件3: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附件4:

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与关联方2022年度发生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出租房产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并已经公司2022年2月16日召开的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边德运、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于雅静对相关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应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7月6日

注册资本:203,602.95738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洪欣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

主营业务:对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服务等。

股权结构: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泰集团资产总额13,268,661.67万元,负债总额9,680,243.74万元,净资产3,588,417.92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402,348.51万元,净利润346,027.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中泰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泰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3.06%的股份。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泰化学及下属公司预计2022年度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商品、出租房产等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交易模式、交易条件等因素,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了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与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商品、出租房产等关联交易作了预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公司与中泰集团及下属公司关联交易租赁价格参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写字楼租赁市场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机构意见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中泰化学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中泰化学本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中泰化学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中泰化学本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5、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5

关于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金额、期限及用途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尔勒中泰纺织”)持有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中泰纺织”)54.93%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现根据阿拉尔中泰纺织日常经营需要,为了确保其经营周转,库尔勒中泰纺织拟向阿拉尔中泰纺织提供财务资助131,200万元额度(展期),财务资助期限及利率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资金主要用于阿拉尔中泰纺织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将根据阿拉尔中泰纺织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向其提供财务资助。

(二)董事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2月16日召开的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边德运、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于雅静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应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其他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的义务

1、基本情况

(下转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