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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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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2-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2022/2/16-2022/5/16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2022/2/17-2022/5/18

一、本次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概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和11月,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光大银行、宁波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购买单位结构性理财产品,共计35,000万元,具体详见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2日和2021年11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披露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

该部分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共35,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合计297.29万元。本次赎回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大额存单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5,000万元人民币。

(三)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0号)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00,074股,发行价格1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27,008,14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54,757.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053,382.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7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分别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月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宁波银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理财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2、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预期年化收益率:1.00%-3.40%

4、认购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5、认购期限:2022/2/16-2022/5/16,共计89天

(二)中国银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理财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2、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预期年化收益率: 1.50%/3.44%

4、认购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5、认购期限:2022/2/17-2022/5/18,共计90天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银行大额存单产品为存款类产品,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本次转存的产品为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产品,产品类型为保本固定收益型,该产品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在大额存单产品存续期间,财务部门将建立相关台账,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为宁波银行(002142)和中国银行(601988、HK3988),宁波银行和中国银行均为已上市的商业银行。两个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95,394.93万元,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转存银行大额存单产品为保本固定收益型大额存单,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10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