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6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纬新材”)于2022年2月16日收到公司股东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投控”)出具的《关于误操作违规减持上纬新材股票的告知函》,金风投控由于误操作,在未披露减持股份计划的情况下,于2022年2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500股,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误操作减持前,金风投控持有公司股份3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286%,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21年9月2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误操作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由于金风投控相关工作人员误操作,于2022年2月16日通过金风投控的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00股,成交均价9.71元/股,成交金额24,275元,成交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006%。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因为此前金风投控并无减持公司股票计划,故未曾披露过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在此情况下,金风投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减持行为不符合上述相关减持规定。
经公司自查,金风投控的上述减持行为未发生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构成短线交易。
三、本次误操作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一)此次减持行为系金风投控相关工作人员的误操作,并非其主观故意行为,相关工作人员已进行了深刻自查和反省,并就因此造成的影响表示诚挚歉意。金风投控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督促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