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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2022-0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2-00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2-00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932,244,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270%。

2、本次解除限售的A股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2月21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经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2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3,650,377,019股,并于2021年8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注: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更名为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包括武汉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J.P.Morgan Securities plc、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UBS AG、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海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君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计19名股东承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认购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在非公开发行中的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2月21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932,244,165股,占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为8.505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6270%;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注:1、山东海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的73,581,693股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

2、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和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4、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