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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2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志良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2-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05)》。

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联董事程嬿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会决策分公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基于公司业务开展实际,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议(以下简称“总经会”)决策设立及注销分公司相关事项,具体授权范围如下:(1)授权总经会决定设立或注销分公司;(2)授权总经会指定人员依法办理分公司注册或注销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拓展需求,根据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银行机构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以上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时间及最终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其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预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决议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预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决议之日止。

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捐赠授权方案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超过3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连续12个月内需累计计算);董事会有权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审议不超过1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连续12个月内需累计计算)。

本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2022-006)》。

本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2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纳新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形。同意该委托理财额度预计事项。

本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999.40万元及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00.20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7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77.7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777.8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6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4,177.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菜市口支行开设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0200001819255555518账号。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5,467.6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10.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609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通过自筹方式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剩余部分继续投入相关项目的后续建设。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国家和地方有权审批机关备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预先投入。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9,999.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总额为5,467.68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通过募集资金直接扣除或支付的发行费用为4,780.64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687.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直接自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审计费、律师费和其他发行费等费用的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为286.84万元;以自筹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为687.04万元,扣减上述增值税进项税额286.84万元(应自公司经营账户补充至募集资金账户)后的净额,即400.20万元为本次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实际需要置换的金额。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合计情况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10,399.60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致同专字(2022)第110A000536号《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六、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999.40万元及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00.2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2)第110A000536号《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999.40万元及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00.20万元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意见》

4.《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6.致同专字(2022)第110A000536号《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净资产5%,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同类业务所占比重较小,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程嬿琳回避表决,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大鸣、周晓鹏、李燕对上述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最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定价原则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书面意见如下:“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开展经营业务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净资产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备注:以上关联方含关联方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注册资本:528,000,000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工业区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15日

主营业务:黄金饰品、铂金饰品、钻石、珠宝饰品、银饰品、贵金属工艺礼品、工艺美术品(文物法规定的除外)、旅游工艺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9.96%;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1.80%

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且过去12个月内曾任公司监事的自然人虞阿五担任董事并实际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之“(三)”及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北京张一元茶叶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有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砖胡同2号院7号楼(枫桦豪景C1配楼)

成立日期:1989年6月26日

主营业务:销售茶叶、包装食品;零售国内版图书、期刊;限分支机构经营:加工、分装茶叶;提供营业性演出场所;销售保健食品、冷热饮;零售卷烟、雪茄烟;销售茶具、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限分支机构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张一元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工会持股65%;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股20%;福建省闽侯县永隆茶叶有限公司持股5%;闽东张一元茶叶有限公司持股5%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程嬿琳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之“(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程瑞琦

注册资本:2717250.628388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6号4层6-58室

成立日期:1992年9月16日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西单商业区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商品房;销售装饰材料;金属材料加工;制冷设备安装;承办消费品市场;汽车租赁;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零售卷烟;游泳池;西餐(含冷荤凉菜、含裱花蛋糕)、冷热饮、中餐(含冷荤凉菜)、中式糕点;销售饮料、酒;零售图书、期刊;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洗衣;酒店管理;会议服务;销售日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服装、珠宝首饰、鲜花、箱包;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关联关系: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别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之“(一)、(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上述关联方均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2.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商品

3.向关联人出租房产

4.向关联人租赁房产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以下总原则和顺序制定:

1. 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 无政府定价的,有指导性定价规定的,按其指导性规定的要求制定交易价格。

3. 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性定价规定的,以市场同类交易可比价格为定价基准。

4. 如关联交易不适用前三种定价原则,双方协议确定价格,以补偿对方提供服务所发生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

在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新签及续签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等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3、《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全国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上市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预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均来自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实施主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四)额度和期限

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本次委托理财预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有效。

(五)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赵志良先生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有效。

(六)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全国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上市银行。

(七)公司对委托理财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委托理财额度预计事项后,公司根据上述授权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2.公司将严格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

预计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全国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上市银行,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合并口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0年(末)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三季度(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全国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上市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且可能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提示投资者关注。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委托理财额度预计事项,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形。同意该委托理财额度预计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委托理财额度预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全国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上市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该委托理财额度预计事项。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6号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五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7日

至2022年3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2 月 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参考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持股凭证。

(二)登记办法

1、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2年3月4日(星期五)17: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函为准。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3月7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3:00-14: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四层证券事务部(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6号)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二)联系电话:010-83520088-638

(三)传真:010-83520468

(四)邮箱:cb_investors@bjcaibai.com.cn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为落实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维护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同时保障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建议股东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公司提示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相关人士,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及健康信息查询认证相关事宜。鉴于股东个人行程等情况不同,需提供的健康信息资料请详询公司证券事务部,并为核酸检测等事项预留充足时间。

特此公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