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2-0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1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方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一股权激励计划》以及《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童小辉、钱燕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以5.41元/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80,000股。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信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070)。

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93,711,505股减少至193,531,505股,公司注册资本亦将随之发生变化,将由193,711,505元减少至193,531,505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