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2-014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冻结的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为9,864.3万股和8,364.3万股,总计为18,378.6万股,均为轮候冻结,另对之前冻结的3,500万股进行了续冻。
●截至目前,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33,643,000股股份已全部处于被质押 且被冻结状态,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1%。结合公司 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公司存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0216-1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
(二)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花王集团与丹阳市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阳通泰”)之间存在借贷纠纷, 2020年7月10日公司公告花王集团所持公司3,500万股被丹阳通泰申请冻结(详见公告2020-044),丹阳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9日对花王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肖国强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22年1月26日对花王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肖国强出具了《执行通知书》,涉及标的额9,438,615元和执行费161,786元,并承担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根据丹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1181执702号执行裁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法院执行轮候冻结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9,864.3万股股份,并对之前冻结的3,500万股进行了续冻。
花王集团与冻结申请人镇江市丹阳正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通基金”)之间存在借贷纠纷,公司已于2021年5月28日公告了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5,000万股股份被正通基金申请冻结(详见公告2021-061),丹阳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5日对花王集团、实际控制人肖国强出具了《执行通知书》,涉及标的额99,427,116.33元和执行费166,827元,并承担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根据丹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1181执3077号执行裁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法院执行轮候冻结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8,364.3万股股份。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
截至目前,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33,643,000股股份,上述冻结股份总数95,726.86万股,已冻结至第八轮。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解决措施
(一)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与花王集团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股份被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截至目前,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33,643,000 股股份已全部处于被质押且被冻结状态,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1%。结合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公司存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二)风险化解措施
截至目前,花王集团共有17.57亿元债务存在逾期情况,其中4.56亿元为股 票质押借款,13.01亿元为涉及诉讼债务。公司已督促花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高度重视股份高比例质押、冻结和被执行的情形,公司将充分做好控股股东资信 状况、股票质押诉讼风险、债务偿还能力等风险排查力度和动态监测频次,做好 风险的预研预判工作。此外,花王集团将通过向当地政府汇报以寻求纾困政策、 多方寻求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大经营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等方式, 来缓解自身债务压力,维护公司的稳定,截至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方案,公司存 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影响,若有达到披露标 准的公司将进行及时披露,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